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為農除害重要?還是動保人士重要?

◎ 蕭福松

穀賤傷農,猴多同樣傷農,台東縣東河鄉泰源和北源兩村是主要的柑橘產地,長久以來,一直飽受野猴騷擾之害。

一位國小校長帶我訪問當地果農,果農一提到猴子就咬牙切齒,氣憤地說,這些潑猴都是在柑橘快成熟時,先果農一步採收了。他說,猴子若真喜歡吃水果,讓牠們盡情吃也罷了,偏偏這些潑猴都只咬一口,感覺不對味就丟掉,再咬下一顆,就這樣整個果園幾乎被糟蹋掉,讓果農欲哭無淚。

獼猴繁殖很快,也開始入侵人類居住的地方,除會搶登山客食物外,也侵入民宅或學生宿舍找吃的東西,又以侵擾果園破害農作危害最大。農民雖以放鞭炮、吊死猴娃娃警告,但效果不大。使用電網,雖能阻絕猴子進入果園,但也只是把猴子隔離在電網之外,沒有電網的地方,照常受到侵擾。

辛苦栽種的水果,既要防範宵小偷竊,也要防範潑猴偷襲,可說是農民最痛苦之處。但因為獼猴是保育類動物,只能乾瞪眼生悶氣。屏東縣滿州鄉成立驅猴大隊,雖可提槍上陣,但只能驅離不能射殺,嚇阻效果有限。

農委會主委林聰賢提出把獼猴送離島野放的構想,不管是創意,還是一時的失慮心直口快,都不是好辦法。政府最難為之處,不是把獼猴從動物保育類名單除名,而是如何面對動保人士的質疑和反彈。不過,林聰賢主委應如同他對北農總經理吳音寧的支持一樣「做對的事情」。面對日益增多的流浪狗及無限繁殖的獼猴,政府實不能再以「動保」為藉口迴避問題,必須要有理性、客觀、果斷的處置。

如果因為擔心動保人士反對,而什麼都不做或不敢做,致果農忍無可忍,最後採取更激烈、更不人道的方式對付猴害時,恐不是政府和動保人士所樂見。如果政府無法控制獼猴的繁殖增長,也沒有更好方法可以保障農民的權益時,將獼猴從動保名單中除名,並允許適當捕獵,應是最後不得不的選擇。

(作者為國立台東大學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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