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社論》「獨立公投」與 「統一公投」

「喜樂島」聯盟將推動獨立公投、正名入聯,以台灣為國名,加入聯合國。(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喜樂島」聯盟將推動獨立公投、正名入聯,以台灣為國名,加入聯合國。(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中選會主委陳英鈐表示,目前各界提出的公投案有三十一案,通過中選會第一階段審核的有十一案,初估至少有十案公投案可完成第二階段連署,與年底地方選舉一起投票。鳥籠公投法修正後,公投案紛紛出籠,這是民主的更進一步。乃至於,「喜樂島」聯盟,將推動獨立公投、正名入聯,以台灣為國名,加入聯合國。而入籍新加坡的曹興誠提議:中國不應再執著九二共識等名詞,現在台灣和平統一路途已經打開,中國應提出優渥統一條件,由台灣政府舉辦公投徵求老百姓同意。

公投,向來是北京所忌諱的直接民主。對一黨專政而言,十四億人的意志都不看在眼裡了,何況是二三五○萬人的意志?如果要數人頭,北京也向來悍稱,台灣的未來要由十四億人共同來決定,而不是台灣八成五以上的人所主張的,由二三五○萬人來決定。姑且不論曹董的主張是否切合實際,但從理論上來思考,「統一公投」仍有值得一談之處。探究統獨公投,必須從台灣的現狀出發,對於現狀的不同定義,決定了定義者對統獨公投的取捨。

按照小英政府的論述,「台灣是個主權獨立國家,名字叫中華民國」。亦即,台灣獨立於中國之外,自成一國。在邏輯上,這樣的論述延伸下去,應該不需要再決定獨立與否的「獨立公投」,唯有要決定與別的國家合併與否的「統一公投」。有趣的是,台灣的「獨派」經常談論「獨立公投」,「統派」卻罕見談論「統一公投」。兩者的論述,都不同於小英政府的論述。前者認為,「台灣」目前尚非主權獨立的國家,所以有「獨立公投」之必要;後者認為,台灣與中國目前仍同屬一中,因此沒有「統一公投」的命題。

反觀中國,主張兩岸的現狀是「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依此,自然沒有所謂「統一公投」的空間,反而是「獨立公投」被北京視為破壞現狀。至於美國,「美國的一中政策」,既不承認台灣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也不承認台灣目前是主權獨立國家,所以,除非國際戰略發生戲劇性變化,否則「獨立公投」或「統一公投」可能都會被美國視為製造麻煩。中美兩個大國都不會置身事外,說明涉及主權的公投儘管是台灣人民的民主權利,卻夾雜著大國政治的外部干擾。台灣民主的運作,到了某種程度便有小國「不由自主」的玻璃天花板,這既是台灣弔詭的「現狀」,也凸顯了「維持現狀」有其十分複雜的內涵和行動。

猶記二○○四大選投票日,同時舉辦兩項政府發動的「防禦性公投」。在此之前,美國政府將此一「公投」視為「改變現狀」,當時擔任白宮國家安全委員會亞太資深主任的莫健(現任AIT理事主席),還以布希總統特使的身分來台,明確表達美國的政策立場。當時擔任國務院亞太副助卿的薛瑞福(現任國防部亞太助理部長)公開表示,針對三二○公投的兩個題目,台灣是否要增加國防預算、因應中國的飛彈威脅,以及,兩岸是否應該要有和平穩定的架構,美國都會選擇「肯定」,不過這不代表美國為三二○公投文字背書。結果,公投案因高門檻未通過,本土政權則連任成功,卻失去布希政府的信任,殊為可惜。

鳥籠公投法經過修正,公投門檻合理降低,年底選舉同時舉行的公投案,可能爆滿而增加選務難度,但民主不能怕麻煩。台灣獲得民主之後,公投又還權於民;跟民主的實踐一樣,公投的實踐也需要政治智略與審時度勢。特別是,有關主權的公投,是為了對抗中國威脅,為此,同時需要國際支持力道及軍經自主實力,才能發揮其最大的表面張力。當前,中國對台灣霸凌升級,片面改變現狀之舉層出不窮;萬一果真被客觀情勢所迫,台灣訴諸有關主權的公投,川普與布希的政策表態想必不同。在這個歷史時刻來臨之前,從務實的行動走向理想的目標,乃是二三五○萬人追求正常國家的最後一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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