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當政府成了偷窺狂...

◎ 張勳慶

台灣人權促進會日前和立委尤美女共同召開記者會,這場名為台灣網路透明報告第二次的會議,指出政府在二○一五年到二○一六年,對網路業者提出要調閱個人資料有七萬次。這些部門以檢警調居多,但又出現把關者鬆嚴差異,那就是檢察官九十六%會同意,法院六十八%會通過。假若再加上教育部過濾軟體「守護天使」,竟把廢死聯盟和同志諮詢熱線,去進行網路封殺,那就是說代表人類社會,人民突破所有政府的新國界—網路,在國內並未有真正的自由民主,政府不是在經營國家,而是地盤。

若再加上日前北市教育局,在一場博覽會上展示,在學校教室內的人臉辨識系統,那身處在台灣的民眾當驚心,就算政府為了打擊或預防犯罪,透過網路業者或LINE去把個人私密個資看光光又下載,但在事後不該通知個人嗎?個人資料又全都從公部門檔案中刪除嗎?當警察要侵門踏戶都得有搜索票,當事人都會被事前告知,但網路可能就任意門大開,被看光光者處於未知,嚴重違反無罪推論。加上新聞報導中又可見警察,擅用警政系統把個人資料私自挪用和外流,那台灣是否已經出現民主黑暗的一角。

其實當前一陣子,產官學人云亦云大談大數據與互聯網運用時,又有多少人只看到網路新興走向下,這些數據源自何方,當事人又同意交由其去運用嗎?而且這還有一個更大危機,那就是在以往國內政爭期間,公部門淪為東廠去胡亂監聽情事,在網路時代會不會以打擊黑金為名,去要求網路業者交出當事人個資。而這些業者往往在民不與官鬥,以及經營上不被穿小鞋修理,一邊收用戶的錢,另一頭把你當交易品賣了。假若真有此現象,那我們又有啥資格去批判中國鋪天蓋地網管與天眼系統全民監控。

在國內兩年內有七萬筆個人資料被調閱監控,說政府是偷窺狂也不為過。而可以如此調閱,真的有公正部門和法界去把關嗎?又有多少構成有用偵查的資訊。還是反正當事人也不知狀態,政府就把個資當連續劇去看,商人也一網打盡,去分析有無可發財的數據在其中,那一個個資裸奔的社會,不就是另一種集權專制國度誕生了。

(作者為文字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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