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北市地政所弊案與潛規則

◎ 周昱賢

繼上個月台北市中山分局爆發重大風紀案,員警涉收賄遭收押,一樣在台北市中山區的中山地政事務所也爆出公務員官商勾結弊案,令整個地政界風聲鶴唳。也說明了柯市長主政的台北市號稱台灣最公開透明的城市,但幽暗角落依然無處不在。

我國不動產登記為權利登記制,而市府二級機關的地政事務所掌管不動產登記的審核以及經辦業務流程快慢的職務,加上不動產本身的昂貴性,令地政事務所大權在握,因此也成為最容易藏污納垢的機關之一。有時有辦法的代書(地政士)為了讓案件加速,或是在法令的模糊地帶能順利登記,收賄普遍被說成是處理送審案件的「加班費」。或許這樣的說法行之有年,但回歸到貪污治罪條例本身,公務員還是不易全身而退。

收賄風氣的形成,經年累月,非一朝一夕,這絕對是多年沉痾所致,歷任主任及課長,責任實難以推諉。而近年來大大小小的官僚弊案早已證明,在法規的掩護下,官僚體系已經成為共犯文化的核心要角,經由官僚體制、業者、民代、地方縣市長直至鄉里長,心照不宣地結合成為一個誰不幸被人民抓到算誰倒楣的共犯結構。

當法制還有模糊地帶,權力還當道時,腐敗提供了潛規則,它是讓經辦業務能夠順利進行的潤滑劑,甚至是小圈子內講人情義氣下的某種標準。如果腐敗也是一種生產力,究竟要不要讓潛規則下的腐敗繼續保持其生產力?還是應該早日終結官僚—政商綜合體,告別潛規則背後盤根錯節的錢權關係,進一步走向一個真正為人民服務的公務系統?

(作者為地政士,台中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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