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法官竟有性騷特權?

◎ 蕭蒼澤

現代社會基於自由、平等、民主與人權,性別平等已是普世價值。多年來,臺灣社會在法令政策推動及多元對話後,性別平權雖然普遍受到重視,臺灣女性已能在各行各業中綻放光彩,且擔任總統、副總統,從女性教育權、工作權、成就表現、社會福利保障,乃至國家或組織事務的決策參與,都有女性溫柔而堅毅的力量在其中。

報載涉性騷助理的前法官陳鴻斌日前獲判復職,引爆各界怒火,蔡英文總統特別在臉書表示,自己深刻感覺到台灣社會離性別平等還有一段路要走,盼社會給予受害者更大同理心,稱未來司法改革會「加快腳步、加大力道」。

蔡總統對最近職務法庭判決所引起的討論,表示深刻感覺到台灣社會離性別平等,確實還有一段路要走,呼籲社會對女性在職場上的處境要多一分同理心,性別壓力可能發生在家庭、校園及各行各業中,尤其在職場上,職權和性別權雙重不對等,弱勢一方很難得到支持,社會應用更大同理心理解受害者。

司法判決須彰顯社會公平正義,具有社會教育的功能,而當少數法官的決定和社會期待有落差,會加深國民不信任感,政府推動司法改革,是為了恢復國民對司法信心。

而所謂應在司法制度中落實性別主流化,司法院秘書長表示,目前已著手研修「法官法」,將職務法庭改為兩個審級,多一個審級做為不當判決救濟的管道,加入非法官的外部成員,並配置一定性別比例的成員,避免再發生同樣的事件;在法官學院及各地方法院也應要求法官每年接受一定時數的性別平等知識。

法官強吻助理若只算「婚外情未遂」,至少不是社會通念,甚至只是臆斷,這要國人如何相信法官會重視每個被侵害的女性與孩童?

司法既是公平正義的守護者,當少數法官的決定和社會期待有明顯落差時,會加深國人對司法的不信任感,對其他的法官並不公平。

這次職務法庭的判決,包括法官自己在媒體上出現許多缺乏同理心跟性平意識的語言,對女性還有事件的當事人是否不公平?是否二度、三度傷害?

兩性平等當然不是只有講自己有利的一面,而是要用公平的制度去保護男女雙方,通常被性騷擾,多數都選擇沉默,希望這一次的事件,能真正落實那段性平未竟之路!

(作者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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