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星期專訪》鄭麗君︰不需恐懼 壯大台流國際化

文化部長談中國惠台 預防衝擊影視媒體產業

記者蕭方綺、凌美雪/專訪

中國惠台卅一項政策,看似對台灣影視產業與人才釋出利多,背後卻潛藏風險與隱憂?文化部長鄭麗君接受專訪時指出,目前惠台只有項目,尚無具體內容,是否口惠而實不至,有待觀察;倒是惠台措施的背後,中國其實自去年起陸續深化對台灣影視的審批制度,是可能帶來極大風險,需要預防,但不需要恐懼。

鬆綁號稱數量卻深化審批 企業人才恐血本無歸

問:中國預計放寬台灣電影、電視的數量限制,文化部有何看法?

答:二○一四年起,中國引進台灣電影的數量就稱沒有配額,但過去幾年數量平均都低於五部,因為中國由國營事業「中國電影集團」專門處理進口台片,就現狀,中國到台灣的電影還是多於我們去的數量。電視劇更是失衡,中國去年來台一萬集,台灣卻只去了七十九集。

目前中國對境外劇,規定每天頻道不得高於二十五%,境外節目不得高於十五%。所以,中國雖號稱「不做台劇數量限制」,但到底怎樣開放還看不出來。

問:林心如製作《我的男孩》因獲文化部補助金,遭貼上「台獨」封號,險在中國遭下架,足見中國市場不穩定。文化部要如何讓國人更了解中國惠台政策可能隱藏風險?

答:中國早在去年三月就以「電影產業促進法」,明定中國企業組織人民不得與傷害民族情感的境外組織跟個人合作;九月更發通知,要求加強節目在上線前就思想性、藝術性的內容把關。

可看出,惠台方案的背後是早已先行深化審批。近年「創作自由」因「潛規則」受限案例不勝枚舉,如周子瑜、戴立忍、盧廣仲、陳玉勳《健忘村》、《他們在畢業前一天爆炸》等。中國市場的獨特就在審批制度和意識形態審查,就個人和國家可能造成風險恐超乎想像。尤其當個人或企業投入大筆資本製作戲劇,卻在上映前因意識形態審查卡關,可能導致血本無歸。

影視創作自我審查 恐被中國「國內化」

問:惠台政策可能造成危機是什麼?

答:可從三個不同層次來看,在意識形態上,台灣影視將有被中國「國內化」的危機,合作拍片人員比例鬆綁後,恐會出現全由台灣人主創的片,只因中國出資,就被列為「中國片」情形,雙方一起產製的內容又該稱為「國片」或「中片」?「台灣片」和「中國片」界線會更模糊。

其次,台灣影視產業會否因此逐步淪為中國代工,只為中國市場服務,也是亟需觀察的趨勢。此外,創作者或產業為想將作品輸中,預先將審批內化,變成產製潛規則,也將嚴重傷害創作自由與創意能量。我們要呼籲中國,降低審批,才能做到真實的文化交流。

問:台灣人才因「錢」途大量西進已是現實,惠台政策會加速人才流失?

答:台灣是自由民主社會,好人才到世界各地工作,台灣社會都會樂見。但中國只要不解除意識形態審查,就永遠不可能讓藝文工作者得到真正的創作自由。這也是為什麼金馬獎近年有越來越多在中國被禁的獨立電影參與,也有更多年輕的中國藝文工作者嘗試來台工作與生活,因為台灣能提供不受拘束的創作環境。

台灣不需恐懼人才外流,因為這片自由的土地,本就是提供給全世界藝文工作者盡情交流的園地,就像趙德胤在台灣拿到金馬獎,林榮基要來台灣重開書店,都是很好例證。

真正需注意是在中國透過所謂「等同本國人待遇」,刻意淡化、消弭了中國作品和台灣作品的差異,恐造成「潛規則」的逆輸入,讓台灣作品在無形中開始服膺意識形態審查。「台灣希望把創作自由分享給中國,而非讓中國把政治審查分享給台灣。」

問:面對潛藏風險,台灣創作者與文創影藝產業應有什麼自信?

答:從另一角度思考,中國提出「惠台」,是否也在因應「台流」的形成?因台灣目前新興創作者屬於後解嚴時代,自由創作與說故事的潛能在國際發光發熱。像是電影《幸福路上》、《花甲大人轉男孩》、《角頭2》、電視劇《奇蹟的女兒》、《通靈少女》等,都顯示台灣創作者正積極從歷史、文化、生活中取材,且有高度寫實的台灣場景,讓台灣的獨特影視風格逐漸形成。

問:西進之外,台灣影視產業配合政府政策開創國際通路,有哪些實質作為與效果?

答:新南向也是重要的國際通路對象,影視產業除了東北亞,也應將觸角伸向東南亞,讓內容產業走出去。像是去年的新加坡書展、泰國書展,今年三月曼谷書展主題國就是台灣。台灣華語音樂在東南亞也有競爭力優勢;另外電影跟東南亞的跨國合資,也在增加。去年也有許多跨國影視集團來訪,表達想和台灣合作意願。

現在OTT發展,全球需要華人社會題材作品,文化部也將以公共媒體法為核心,期望由公共媒體來扮演台灣文化國際傳播的主要角色。

60億文化內容投資計畫 下月公告

問:就文化政策來看,目前對影視藝文產業最重要計畫?

答:提升產製量、提升投融資動能以及成立文化內容策進院等,都是文化部目前積極推的政策。

獎補助方面,除輔導金外,透過「文化內容科技應用創新產業領航旗艦計畫」,強化對作品源頭故事研發的支持;並爭取數位建設「推動超高畫質電視內容升級前瞻計畫」及「新媒體跨平台內容產製計畫」四年共四十一.八億元投入內容產製。

另就文化內容投資計畫匡列六十億,為擴大民間投入,鼓勵金控、一般創投、平台商、通路商、發行商等產業投資者,隨時提出國發基金投資合作申請;預計四月底公告作業要點。

國發基金一、二期也匡列四十億,目前有六家被投資公司順利上市櫃或興櫃、八家被投資公司進行興櫃與上市櫃申請。二期投資案迄今,近六成公司已有盈餘,而已結清八件案件之整體報酬率超過十二%。

為建構文化金融體系,成立「文化內容產業投融資專業協力辦公室」,負責協調由文化部推薦至信保基金貸款案,保證成數最高可至八成。

行政院並通過「文化內容策進院設置條例草案」,這會期將可進立法院審查。文策院將作為連結政府與民間的中介,聚焦振興影視音、ACG、出版等產業。主要任務包括統籌政府雙軌資金,並引導民間資金投入。建構文化金融體系,以提供業者產業專業協力、建立投融資評估工具。

創作自由是文化的根基,如同空氣和水一樣重要。台灣是最自由民主的亞洲國家,只要我們健全產業生態系,讓人才有機會,相信大家都會優先選擇留在自由的國度,甚至其他亞洲國家的人才也會被我們吸引,如導演趙德胤從緬甸來台拍片等。

每個國家的文化產業發展,都是「由內而外」,先壯大自己文化內容產業,才能積極進行國際文化傳播。我們更應從這種架構重建文化內容產業。壯大台流,讓台灣文化內容商品能走出去,真正國際化,而不是依賴單一國家市場。

相關影音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