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願不願為獨立付出代價?

◎ 郭建國

拜讀「獨立公投,統一公投」,認為有必要針對洪君論點,提出個人看法來互相切磋。

一、「洪君認為不應貿然行使獨立公投」:獨立公投者,不是請客吃飯,乃台灣民族之大事,命運前途之所繫。獨派先進深思熟慮,運籌帷幄,希望在關鍵時刻舉辦住民自決獨立公投,看不出有任何貿然之跡象。

二、「洪君反對獨立公投理由如下:台灣不是一個國家嗎?」請問洪君:既然台灣是一個國家,(一)台灣國的國慶日是那一天?(二)台灣國的國號、國旗、國歌是什麼?國父是誰?(三)台灣國的邦交國是那些?(四)台灣國的憲法在那裡?(五)台灣國為何不是聯合國會員國?(六)為什麼世大運及所有國際賽事、會議只見「中華台北」,而不見「台灣國」?在地球上應該沒有一個正常人會對他自己的「國家」提出這些傻問題。

三、洪君說:「台灣只是不是正常國家。」國際法對國家的定義有四要素。只要是符合該條件,就是國家,且不以他國之承認為要件。所以,國家只有是或不是的差別,沒有正常不正常的區分。所謂正常與否,只用在論斷某國之政體結構,制度之民主或獨裁,施政之良窳,與是否為國家,毫無關聯。

四、洪君說:「要獨立於那裡?」獨立者,可為涉及主權分離之動作(詞)過程;亦可為非涉及主權,爭取脫離被奴役、殖民統治的形容詞。美國脫離英國而獨立,是為動詞之獨立。台灣是要脫離外來政權,中國國民黨黨國不分的中華民國流亡政府,殭屍憲法,殖民統治而獨立,是要掙脫奴隸枷鎖,爭取自己當家做主,不再被奴役壓迫的獨立自主過程,是為改變狀態的形容詞。

沒有國際法規定,非要有一個宗主國來脫離,才叫獨立!

以上四點針對獨立觀念的釐清,有了清楚的觀念,才有正確的認識。

至於「為了獨立,我們需要付出甚麼樣的代價?」美國的獨立過程已經表示得很清楚了,如果台灣人不願為獨立付出代價,求誰都沒用。

(作者為新住民第一代,台獨大旗隊發起人、台灣建國工程隊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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