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社論》「一中憲法」選出「台灣總統」?

馬英九日前出席新同盟會活動時披露,二○一五他當面告訴習近平,「一中各表」絕對不會表到「兩個中國」、「一中一台」或「台灣獨立」,因為這是中華民國憲法所不容許的。(資料照)馬英九日前出席新同盟會活動時披露,二○一五他當面告訴習近平,「一中各表」絕對不會表到「兩個中國」、「一中一台」或「台灣獨立」,因為這是中華民國憲法所不容許的。(資料照)

馬英九日前出席新同盟會活動時披露,二○一五他當面告訴習近平,「一中各表」絕對不會表到「兩個中國」、「一中一台」或「台灣獨立」,因為這是中華民國憲法所不容許的,不過,憲法不排除「統一」這個選項。他說,中華民國憲法在民國三十五年制定、三十六年施行,制訂時是來自全中國的代表來制定這部憲法;中華民國的憲法是一部統一的憲法,且當時中共還沒建政,所以沒有所謂「兩個中國」的問題,只有「一個中國」。只能統,不能獨,這就是馬英九對習近平打破任期制的回應?

不知道是無知還是瞎掰,一九四六制憲國大舉行時,擁有中國半壁江山的中國共產黨拒絕參加,也就是所謂的解放區並沒有參加制憲會議。如此制定出來的憲法,怎麼會是一部「統一的憲法」?國共兩黨當時打打談談,蔣介石、毛澤東各成一國,軍事衝突愈演愈烈,還有賴美國出面調停,儼然就是「兩個中國」。可以說,馬英九口中的「一中憲法」,在內戰烽火中制定時便是「兩個中國」之一的片面行動!而一九四七元旦公布實施不久,當年七月國共戰爭全面爆發,蔣介石便下令動員戡亂。隔年五月,進一步公布實施「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將馬英九口中的「一中憲法」凍結了。

上述背景說明了甚麼?它說明了,毛澤東拒絕背書的那部憲法,當年在中國沒有真正實施的機會。國共和談之際,毛澤東的條件之一,便是廢除中華民國憲法。蔣介石內戰失敗,以「法統」為名帶著這部憲法流亡台灣,從而展開從「軍事受降」偷渡到「光復台灣」的外來政權統治。而且,馬英九口中的「一中憲法」,到了台灣不僅依舊被凍結,還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又制定了一部新的憲法,而成為展示「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的櫥窗。兩部憲法的零和競爭,也跟中國代表權一樣漢賊不兩立。

七十年後,馬英九還拿歷史性文件來推銷終極統一,既是不長進,也是理論上的失據。老實說,七十年前的歷史性文件,不論白紙黑字怎麼寫,既然隨即被趕出「制憲母體」了,便形同「憲法歸零」,此其一。而馬英九本人當選總統,標誌著台灣的民主演變,國家主權在於台灣人民,於是,任何的歷史性文件,都比不上當下的頭家意志,頭家有權制憲展現意志,這叫做主權在民,此其二。台灣人民尚未行使制憲權之前,「中華民國憲法」經過增修其作用是服務台灣的政治運作,絕非拿來當作向北京「求統乞降」的白旗,卻完全不提台灣人民欲求的民主自由人權獨立現狀,此其三。

李登輝執政時期,朝野討論總統選舉改革。當時,馬英九主張「委任選舉」,意圖維持總統由中國各地區選出的假象。不過,主流民意迅速做出「台灣人民直選總統」的選擇。一九九六以後,「中華民國總統」,改由台灣人民選舉產生,馬英九本人在二○○八、二○一二當選總統,也是完全由台灣人民選出,沒有「中國大陸」選民,一如川普所認知的「台灣總統」。同樣的法理依據所產生,假使蔡英文不是「一中總統」,馬英九當然也不是!這種憲法增修所造成的現實變化,比起馬英九念念不忘的政治象徵,更是當前「中華民國憲法」質變的寫照。應該說,從權力正當性的角度來看,外來沿用至今的這部憲法,當下的政治定義應該是「一個台灣」,無涉大陸與蒙古。

憲法,乃是一個國家的基本法,乃是人民共同意志的結晶,絕不是尋求「被統」的降書。台灣的憲政,到了解嚴、終止動員戡亂,才算起頭。但歷史與現實的複雜交織,妨礙了台灣二三五○萬人制定屬於自己的憲法。不得已的情況下,採取憲法增修方式,鋪陳台灣人民的國家之路。今天,談到憲法,不能只看到「中華民國憲法」的成文憲法,更應該看到增修部分所浮顯的主流民意,以及未成文為憲法條文的台灣意志。遺憾的是,有些人的心眼總是選擇性的,他們不斷緬懷早成歷史的憲法文件,無法想像凝聚台灣頭家願景的未成文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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