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陳喬恩們 康凱們

◎ 許又方

演藝工會理事長康凱為陳喬恩酒駕開脫,說她若不闖紅燈就不會被查到;說啤酒只是飲料,藝人常喝;又說酒測值○.六七不算什麼,要看個人耐受能力…等等,招來不少網友譏誚。但仔細分析康凱的話,卻不難發現他所說的正反映了台灣多數酒駕者的心態:認為喝點酒沒什麼,只要意識清楚,當然可以開車,因此只要不出交通意外、遭到警察取締,就不會有事。這樣似是而非的想法,其實也是為何酒駕一再發生的原因。所以,相關單位應該出面駁斥,不能只是當笑話看。

的確,喝點酒沒什麼,甚至喝到爛醉,酒測值破一.○也不稀奇,問題就在「喝酒」與「酒後開車」是兩回事,否則世界各國也不會競相訂定嚴格的酒測標準與酒駕處罰了。以盛產葡萄酒的法國為例,他們將喝紅酒視為飲食文化的一部分,所以在餐館中,連青少年都可以暢飲葡萄酒;但這並不表示你大喝特喝完還可以開車上路。在法國,如果以陳喬恩的酒測值,她將面臨五千歐元(約十八萬台幣)以上的處罰,並可能入獄兩年,演藝生涯從此再見。換言之,法國人或許生性浪漫、不把喝酒當一回事,但絕對非常在乎酒後駕車。

世界各國之所以要制訂酒測標準,除了讓執法有所依據外,最重要的原因在於早已有顛撲不破的科學研究證實,喝酒會造成控制與反應能力降低,嚴重影響駕駛安全,因此設下規範以防杜酒駕。立法的邏輯很清楚,不管個人對酒精耐受度如何,只要喝酒,駕車出意外的機率就會高出許多,因此必須防患於未然。這個道理很簡單,豈能容許任何例外?

(作者為東華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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