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空污管控 從燃煤品質開始

成大、台大、海大的黑潮發電研發 政府也應多鼓勵加強

◎ 李界木

台灣空污嚴重,引起執政者與環保團體關切,但大家似乎沒有找到真正造成空污的源頭。燃煤發電與汽車排氣(即固定及移動污源),固然是台灣空氣污染的主源(占全台污源七十%),但解決的辦法,似乎流於空談。可笑的是,國民黨立法委員竟提出減少台電購煤預算二十%辦法,這樣會減污嗎?筆者認為更會增加空污嚴重,因為錢少就買便宜貨(劣質煤)充數。

在全台燃氣未能全面替代燃煤的期間,源頭管制就是進口煤之品質管制。同樣進口的中國煤,所含的硫化物(SOx)是澳洲的四倍之多。採用冬季污染台灣天空的中國煤,再在台灣陸上燃燒,無異火上潑油。所以,進口煤應就含硫化物、灰分、揮發物質,以及砷、汞有毒物質等含量加以規範、嚴控。環保署不對燃煤品質的源頭控管,只對排放口控污,且處罰辦法,又只罰款,不是停工(廠),這種控污,猶如酒駕不吊銷駕照,只罰款一樣,還是難以達標。

全台進口煤量,九十%以上是燃煤,以二○一○年為例,在六三一四萬噸之中,台電及汽電共生用了七十四%,工業用了十三%。光指台電燃煤造成空污,不太公平,台電只用其中一半,另一半是用於賣電給台電的汽電共生的民間工廠。如果不責令這些民間汽電共生工廠,改用燃氣或採用優質煤的話,還有國營事業公司也該改用燃氣(中鋼應用優質焦煤),否則,控污還是事倍功半。

至於,由車輛排放的移動污源,主要廢氣是氮氧化物(NOx),在每天十時之後,經過太陽照射,形成臭氧,直至午後三時最為嚴重。所以,除繼續淘汰排氣不良的車輛外,應在臭氧形成及高峰期間,實施貨車行駛的控制時段,盡量避免火上加油。

另外,夏天尖峰用電時段(下午一時至三時)除工業用電外,住宅及商業(大廈、百貨公司)用電,可行短暫性輪流供電方式,每小時只供四十五分電力(供廿五停十,再供廿停五),一定可減去尖峰供電壓力。筆者認為十年內,比太陽能、風力更便捷、更價廉,且能作基載的再生能源:黑潮(洋流)發電和深層地熱會到來!(日本三芝的黑潮發電,預定二○二○年商轉,建廠只需兩年即可供電,高明的深層地熱發電專利,也將到期。)

總之,台灣在全面燃氣、全面電氣化來臨之前,真正落實對煤質的控管,才能解決控污源。政府對成大、台大、海大的黑潮(洋流)發電研發,也應多鼓勵加強,台灣才能有獨立、自主、自產的綠能。

(作者曾任環保署副署長,宜蘭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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