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罷免案的玻璃心

◎ 林志翰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六日,同意票數只須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同意票大於不同意票,黃國昌罷免案即通過。即最低六萬三八八八張同意票就可以罷免黃國昌,推翻其二○一六年一月立委選舉,拿到了八萬餘票的民意。

藍營某台北市議員在同步開票的政論節目中臉色難看地說,罷免同意票數壓倒性獲勝;名嘴來賓們則說著依據簡單多數的原則,同意票數大於不同意票數,黃國昌應主動請辭立委職務或記取教訓謙卑問政。名嘴或政客悲憤地說著,黃國昌未被罷免成功的主因在於最低同意票門檻的保護。名嘴或政客的數學能力變差,幾點意見供參:

首先,罷免同意票數與不同意票數約呈現二:一的比例,藍營名嘴或政客稱這是壓倒性獲勝,那我們更應該看看當年蔡正元罷免案的投票相關結果。

二○一五年二月十四日,立委蔡正元罷免案投票,總投票人數為七萬九三○三人,同意票為七萬六七三七人,不同意票二一九六人,無效票三七○人。同意罷免的票數比率高達九十七%,呈現約卅二:一的驚人誇張比例,怎不見這些名嘴或政客壓倒性痛批蔡正元,呼籲其請辭立委職務或謙卑問政呢?

其次,舊版「選舉罷免法」規定,罷免投票的通過門檻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兩條件,投票率達五十%以上且同意票數需過半數。門檻難度之高,才是蔡正元罷免案最強而有力的保護門檻。

藍營名嘴或政客不是數學能力變差,而是選擇性失憶。藍營政媒瘋狂追打黃國昌罷免案失敗後,只能說出這樣邏輯不通的話語,安慰自己,也撫慰被洗腦支持者的玻璃心。

(作者為數學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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