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交通空污不能扯爛污

◎ 高志文

從境外移入不算,台灣本地空污有五十%以上來自交通污染。大台北因無太多工業,空污與噪音污染幾乎全來自交通,且在季風吹送下,北部也是中南部空污外來源之一。幾年前,高雄與台南率先訂下二○一九年禁用二行程機車的落日條款,反觀台北市與新北市,長年以來毫無動靜。

一般人以為只有二行程機車是高污染,事實上台灣機車只有在二○○七年後出廠的五期車,因供油系統由傳統化油器改為電子噴射,噴油量準確度提升引擎燃燒效率,污染顯著改善。不幸的是,五期排氣標準雖已實施十多年,因運具排放標準無法溯及既往,台灣目前依然有車齡十年以上,高達八百多萬部老舊高污機車,在全台灣人口最密集的區域呼嘯奔馳。此外,台灣還流行改裝排氣管,大幅增加機車的咆哮噪音耍威風,在社區高速呼嘯廿四小時製造噪音污染。噪音不僅是民眾環境申訴第一名,更是台灣城市生活品質無法提升的主要原因,整個街道巷弄被巨大的機車引擎與呼嘯聲不斷傷害。

長年以來,政府對這種違法的機車交通噪音污染毫無對策。更令人不解的是,這麼寬鬆且對已出廠老機車從不需加嚴的排氣標準,全台竟然還有約三成三、四百萬輛機車,違法不去檢查,讓台灣數十年來不僅是機車盛行之島,而且是老舊高污、高噪音的機車盛行之島。目前機車管理可說是無政府狀態,交通高濃度污染排放,就在人群最密集的街道上,最大的健康受害者,其實是老老實實、車齡十一年內、符合環保五期的機車車主們(佔四十%),其每日通勤在機車車陣中,被迫近距離暴露呼吸這些老舊機車的高污廢氣。

筆者去年參與一個UN舉辦的國際綠色城市會議,提到台灣這種情況,一位印度同事很驚訝地說,遠比台灣貧窮的印度為了整頓都市嚴重的空污問題,都採取了強制報廢高污老舊運具的規定(日落條款),也有運具電動化的規定(日出條款)。對抗複雜棘手的空污問題,七年之病難求三年之艾,希望政府真正有效處理長年以來老舊高污汽機運具盛行的問題。

(作者為台北醫學大學助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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