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地方政府沒理由叫窮

◎ 李基勝

明年各地方政府均大幅調低公告地價,甚至有全縣平均調降逾四成者。或因地方選舉將至,政客為收買人心而減稅。

我國號稱實施中央地方均權制度。地價稅、房屋稅及土地增值稅雖係地方稅,但其稅率及減免條件,均由中央立法規定,地方政府僅能依照《地方稅法通則》按法定比例微調其徵收率(額),幾無自主能力。因此,地方財政向來倚賴中央的統籌分配稅收入、補助及協助收入。二○一六年,各縣(市)逾七成,直轄市也幾達半數。如此看來,強幹弱枝的財政體制意味甚濃,實不盡然!

前揭房地稅的課徵基礎(即公告地價、土地現值及房屋課稅現值)均由地方全權處理,中央僅能從旁建議,並無置喙餘地。因此,課稅基礎若能調高,則稅收增加;反之,調低則稅收減少。

據內政部調查,二○一六年的公告地價,全國平均值僅約占一般正常交易價格(往往低於市場交易價格)的二成;公告土地現值則約占九成。另據學者研究,房屋課稅現值則約占實際工程造價(更明顯低於市場交易價格)的二成。由此可見,每年應繳的地價稅及房屋稅實質稅率不過數百分之一,甚至不及二千分之一。

所以,地方政府一面調低房地課稅基礎,減少其應得的稅入,又一面叫窮,且動輒要中央補助,實在沒道理!

(作者為立法院法制局助理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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