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青年時評》提高共諜刑度 刻不容緩

◎ 蔡依澄

據報導,前馬防部退役少將許乃權,因涉中國解放軍軍官鎮小江共諜案,以違反「國家安全法」被判刑兩年十個月,已於今年九月出獄。但依現行規範,許乃權仍能請領每月至少七萬五千餘元的退俸。共諜案牽涉國家安全,卻還能請領退俸,人民實在無法接受!

立院院會去年十一月三讀通過「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案」,增訂現役、退役軍人若觸犯「國家安全法」與「國家機密保護法」等罪行,視刑責輕重剝奪其全數、部分退休俸。其中,判刑兩年以上、未滿三年者減三十%退俸,退役少將平均月退俸約十萬餘元,若減少三成,則尚有七萬餘元!

猶記得,鎮小江案涉案人員均非現役軍人,只能以國安法「為大陸蒐情或發展組織」來論處,該罪法定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判處四年有期徒刑;在法定刑偏低情況下,本案已屬重判。但別忘了,被吸收成共諜之退役軍人,無論是否曾在機敏單位,其官階越高,在軍中可獲得的軍事情報本來就是更具機敏及深入的,然只因他已非軍職身分,而用「國安法」來判決,此舉完全削弱了法律之遏阻作用。這儼然是個大漏洞。相關機關應從「刑法」及「國安法」所存在的刑度落差作檢討修正。

而現在同樣的法律漏洞,許乃權仍能請領每月至少七萬五千餘元的退俸,此判決,從政策角度上來說是非常不合理之結果,不僅動搖國軍士氣,更會拖累現役軍職的社會觀感!

筆者認為,亂世應用重典,修法刻不容緩!應祭出嚴刑峻法,提高共諜相關刑度,例如褫奪公權或判刑定讞者就不能請領軍人年金等,增強嚇阻作用。

情報,是戰爭勝敗的重要關鍵,綜觀古今中外戰史,因情報洩漏決定戰場勝負,致使改變歷史走勢屢見不鮮。前人正用血淋淋的經驗,嘗試著告訴現處於平和假象環境的我們,輕忽於此將面臨的慘痛後果。我們還要在這兵源稀少、預算缺乏、國際孤立與戰略縱深狹小的島上,繼續「自我感覺良好」嗎?

(作者為國防大學心理系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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