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社論》從「台灣通史序」到「舊金山和約」

教育部課審大會日前選出高中國文課綱十五篇推薦選文,「台灣通史序」內容涉及歧視原住民族,決議換成「鹿港乘桴記」。高中國文刪除「台灣通史序」,有人批評這是去中國化。其實,「台灣通史序」的重點,並不是將台灣中國化,而是將台灣殖民地化。按其意旨,既然「台灣固無史也」,那麼,外來政權就有合理性殖民台灣,「開山撫番」乃是文明進步。是以,批判這種思想狀態,重點是去殖民化,不要劃錯重點。如果存有所謂的去中國化,那也不是唯一,而是並存著去鄭成功化、去西班牙化、去荷蘭化、去清國化、去日本化。

歷史敘述,難免夾雜其時代背景,許多敘述者習以為常的觀點,從後人來看,往往不無值得批判之處。連氏「台灣通史」獲日本殖民當局認可,其總體精神當然不會是頌揚台灣人民的主體性。而其對原住民的有色眼光,其實是長期以來台灣社會的通病,不論是外來政權或本地社會皆在檢討範圍之內。因此,同情者不必忿忿不平,批判者也沒有必要把三、四百年的歷史共業全部歸咎於一個敘述者。更重要的借鏡作用在於,大家在當下的時空都能夠以台灣主體來省察我們的歷史過程,致力滌除暗藏在我們思想角落的前現代意識,同時用發揚光明面和自省黑暗面來照明我們的未來路徑。

此外,目前國高中歷史教科書大多敘述日本根據「開羅宣言」把台灣歸還中華民國,但學者質疑是誤用「開羅宣言」,變相為中國北京提供「一中原則」的法律基礎。因此,台南市教育局擬出一份修正的課文文稿,將以公文方式發給市轄高中做補充教材。

「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一九四○年代以來,被當作「中華民國光復台灣」的國際依據,這種論述成為政治正確列入教科書,不斷洗腦台灣人民。事實上,二次大戰終結,決定台灣命運的國際條約是參戰國雙方合意締結的「舊金山和約」,而不是未締結為條約的參戰國單方之領袖意見。而一九五二年生效的「舊金山和約」,只規定日本放棄台灣主權,沒有規定台灣歸屬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可見,此後只有台灣人民擁有台灣主權,沒有與任何國家同屬一國的問題。至於,美國的「台灣關係法」,確實可以「準國家」看待台灣;中國的「反分裂國家法」,則對台灣「同一國」無能為力;這種明顯對比,比任何的政治論述都要有力。

而一九五二年生效的「舊金山和約」,只規定日本放棄台灣主權,沒有規定台灣歸屬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維基共享)

然而,國共兩個中國黨的敘述,仍圍繞「開羅宣言」與「波茨坦宣言」,對「舊金山和約」則置若罔聞,遺毒至今。基於捍衛台灣主權,追求台灣國家正常化,台灣人民對台灣主權狀態的正確認識,從政府官方說法到各級教科書都應該撥亂反正。否則,上一代洗腦下一代,台灣人民自己把台灣都賣掉,就太冤枉了。台南市政府的補充公文做法,凸顯出即使本土政權完全執政,但國家論述依舊不敢言所當言、為所當為,彷彿台灣主權的話語權,還在國共兩個中國黨及其教育附隨者手上。有道是,「滅人之國,必先去其史」,「去其史」就是以征服者的史觀來重寫被征服者的歷史。「台灣通史序」,「中華民國光復台灣」,乃是不同時期在台灣「去其史」的行動。如今,「台灣通史序」可以解構,「舊金山和約」為何不可以重構?

「台灣通史」出版於一九二○年,「舊金山和約」生效於一九五二年,至今台灣的主體復原尚未完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卻想在舊外來政權的聯手下,成為外部統治台灣的新外來政權,建立新的「內地—外島」統治關係。聯共促統,入共促統,少數人好好的主人不做,徘徊於命運被擺佈的迷途,成為台灣國家正常化的新挑戰。二○一六以來,北京所著重批判的「文化台獨」,說穿了就是對台灣主體性與國家正常化的深層忌憚。道理很簡單,如果民主台灣進一步強化主體共識,從而徹底清理過去的外來印痕,阻卻未來的殖民意圖,那麼,國共兩個中國黨、共產的或共和的中國,都將被台灣人民看透其外來本質,再也難讓台灣人民甘當殖民母國的二等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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