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司法歡迎總統黑手?

◎ 凌博志

馬英九的兩個洩密案,都被法院判決無罪,柯建銘自訴的部分已經定讞,北檢起訴的部分,雖還在高院掙扎,但碰到這些法官,前途實在不妙,檢察官的上訴可能又是白忙活一場。

兩個月前台北地院的法官,把馬的洩密強解為處理憲政爭議,她僭越職權,大膽的認為總統可為根本沒有發生的院際紛爭洩密,妄論馬的濫權是行使憲法上的權力,該當阻卻違法。無罪判決一出,立馬被譏為「小孩玩大車」,可她敢於胡亂攀引憲法,其不為人知的內心深處,才值得大家探索。

柯案的無罪判決,避談憲法,卻對政府體制夸呼其言,開頭說現制總統任命行政院長,又和行政院長共商部會首長(人事),行政院長實際為總統幕僚長,這點不會有人抬槓。但話鋒一轉,說馬英九為瞭解有無關說,「併同」行政院長「處理」,以解決政治「風暴」,維持政局安定,合於近年來台灣的「政治現象」,與政治體制不相違背云云,不但是胡扯瞎掰,而且破綻百出,不值一駁。

關說二字,顧名思義,就是關心、說項,只要不涉利益(對價),在法律上根本無可責難,兩名立委即使涉及最容易引起道德非議的司法關說,在沒有利益交換的事證下,就只能就事論事,謂二人違背職業倫理固然,說他們做了壞榜樣也無不可,但始終就只關乎立院自律,鬧得再大也輪不到行政部門說嘴,不知為自己特別費案,發動立委集體向檢察總長施壓的「關說慣犯」馬英九假仁假義的在震怒什麼?要處理什麼?

黃世銘為了邀功洩密給馬,馬召集行政院長江宜樺和根本不該在場的羅智強會商後,次日再命隨扈電告黃世銘二度洩密,糗事都在密室進行,此時政局無風無雨,波浪不興,何來「政治風暴」需要總統「併同」行政院長「解決」?即使自命為「大總統」,馬英九於憲法、於體制,根本不能,也不該在住處私見密晤檢察總長,更不能對偵查中的案件妄置一詞,企圖窺探。判決書說馬英九的濫權妄為完全合乎台灣的「政治現象」,與政治體制不相違背,是欺世人不懂憲政、不聞世事,還是護馬心切,別有懷抱?

前後兩個判決,都在為總統擴權,都在鼓勵總統向司法伸出黑手,這個「利多」,是常被司法K得滿頭包的川普和杜特蒂受用不到的,不知小英會不會,要不要錯失大好機會。

(作者為前檢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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