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啟文
拜讀廿三日〈世大運閉幕應出動軍隊〉投書,軍隊雖可提升維安能力,有效遏止民眾鬧場,但筆者認為弊遠大於利。
第一、縱使奧運曾有過出動軍隊維護安全的前例,但就運動賽事歷史的觀點來說,畢竟是少數,並非「常態性」的做法。除非迫不得已,且無其他有效方式管控,目前尚不宜採「變態性」的做法。
第二、主辦國當然有義務保護所有參賽選手和觀眾的安全,各國也希望我們徹底及有效的維安達到他們的要求。以目前台灣警政機關的人力及作為,絕對有能力做好閉幕維安工作,既然可達到履行義務及外界要求的水平和目的,何須動用軍隊?
第三、軍隊的功能雖然也是保國衛民,但仍充滿著戰爭、鎮壓與威權等意涵,非但與凸顯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並無必然的關聯性,反而會製造更大的對立以及緊張氛圍,整體而言,對台灣形象不見得有利,因此,仍以回歸警力嚴密部署的方式,較為可行。
(作者為公務員,新北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