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上班、加班和值班的差異

◎ 謝炎堯

最近司法院為法警的值班費與加班費計算差異發生爭議,立委黃國昌專程夜宿司法院觀察法警的值班工作,為民服務的敬業精神,讓我欽佩;有人認為值班就是加班,要爭取「勞動正義」,請全民公議。

依據傳統的經驗法則,一般上班是上午八時開始工作,下午五時下班回家。如果到時工作尚未完成,需要繼續工作,就是加班。非一般上班時段可能發生事故,有立即處理的必要,需要有人留守處理,稱為值班;值班時,如果沒有需要緊急處理的事件發生,值班人可以隨心所欲喝茶、看電視、睡覺等。因此,司法院人事單位對法警值班費和加班費的計算有所不同,有其道理。提醒黃國昌委員,要瞭解值班法警的工作負荷,必須詳細審閱值班記事簿,期間至少要一年。生產機構的加班和值班,產值更是不同,不能相提並論。

住院醫師也有上班、加班和值班的情況,當下午四時左右,住院病人發生狀況或有新病人住院,住院醫師必須善盡照顧病人的責任,處理醫療事務完畢後才能回家,因此,需要延後下班時間。在非正常上班時段,病人隨時可能發生狀況,也可能有新病人住院,因此,住院醫師必須輪流值班處理。住院醫師的值班與法警的值班不同,住院醫師經由工作學習接受訓練,觀察病情的演變和學習處理各種突發緊急事件,例如急救、緊急手術等,才能修練成為良醫。

住院醫師自動延後下班時間,是盡責照顧病人的醫學倫理訓練,同時也把握難得的機會,認識學習各種醫療知識與技藝,是每一位醫師必須具備的訓練過程,因此,醫師沒有固定下班和加班的時間點。請大家認知住院醫師的工作不是勞動,不適用勞基法,但文明國家沒有虧待他們,因為他們的薪俸是同等年齡者的三至四倍,因此,不另給加班費和值班費。

住院醫師重視訓練品質和前途,選擇以能獲得優質訓練成為良醫為前提,因此,住院醫師的薪俸與教學醫院的名望及訓練品質成反比。呼籲蔡總統與林全院長,千萬不要將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否則將來的醫師是沒有醫德的庸醫,把病人當作故障的機器修理。

(作者為台灣大學醫學院內科退休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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