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自民主化以來,司法部門一直是有待改革的民主支柱,歷來當局曾就此開過幾次全國會議,卻未見成效。蔡英文競選總統把司改列為重要政見,就職演說宣示司改,都獲熱烈回應。如今,由她親自召集的司改國是會議落幕,人民最關切的問題接著是,這次司改可能有效嗎?
主政者顯然理解民之所欲。針對國是會議所提五萬字決議、約兩百項司改共識,蔡英文強調,「國是會議不是大拜拜,不會今天開完會,就船過水無痕。」她還提出五項後續落實行動,要除了繼續徵詢民間意見,與國會對話溝通,推動相關立法,還要緊盯進度,由司法、行政部門每半年報告實際進展。
蔡英文強調,「國是會議不是大拜拜,不會今天開完會,就船過水無痕。」(記者李欣芳攝)
就形式來說,這次司改國是會議堪稱大張旗鼓,公開透明,廣泛參與。從去年十月起,歷經六次籌備會議,五個分組涵蓋保護受害弱勢、全民信賴公正、權責相符效率、參與透明親近、維護社會安全等相關主題,開了四十場分組會議,獲致總結。同時,司法雖有其專業與特殊性,牽涉卻是關係全民而具普遍性,參與者遂除了法官、檢察官、律師等法界中人,也廣邀學者、專家、意見領袖及受害家屬等非法界人士參與。
這種打著國是會議旗號的大型會議,本身即有高度政治性,加上議題廣泛、參與者眾、權責不分,很容易流於形式大於實質。司改國是會議既為實現蔡英文競選承諾而開,在政治爭鬥熱烈的台灣政壇,即使司改議題有其必要性,仍有反對黨不願為其背書而冷言冷語。另一方面,這種大而未必得當的會議,也不免招致政客、名嘴或志在搏新聞版面者前來插花,以致好做驚人之語的熱鬧有餘,切題中肯的門道不足。歷來多少高舉改革司法、振興經濟、發展科學、革新財稅之名的全國會議最終以流於形式收場,都是前車之鑑。
更重要的,開會原本是為了做事,一旦開會成為最主要目標和成就,淪為為開會而開會,喊得再響亮的改革也會虎頭蛇尾。以往的經驗教訓是,開會之後即使繼之以追蹤考核,政府部門最擅長以形式主義、本位主義敷衍卸責,等到人去政息,許多國是會議的冠冕堂皇結論,遂隨之束諸高閣,再無人聞問矣。
司法改革至關緊要,不應舊事重演,重蹈覆轍。正本清源,有如黃瑞華法官剴切之言,台灣司法最核心的問題是人民不信任,司法改革亦唯由此著手,方能有功。人民為何不信任司法?從人民角度的常識出發,司法部門與人民脫節,所作所為不合公眾期待,最是主因。
這可從幾方面說。司法原是伸張社會正義的部門,司法人員理應心中有人民。實務上,司法官最受詬病的,是高高在上,常背離公理常識,與社會民情背道而馳;其最壞的情況,「有錢判生、無錢判死」,不論取證心證推論,唯我獨尊,都與現實脫節,不食人間煙火。
司法人員的獨立,有時反成其自以為是的擋箭牌,從養成教育到執行職務,既與社會脫節,公眾卻對「奶嘴法官」、「恐龍法官」或不適任的司法人員,無可奈何。另外,儘管台灣已解嚴三十年,但「法院是國民黨開的」之類黨國殘餘,尚待轉型正義匡正;檢察官的中立性與法院的專業透明開放,包括檢察官的起訴書比照裁判書公開,仍是司改必修的工程。
上述改革,這次國是會議大都有所觸及;但引進外部力量加以監督,減少其與常識常理及常民脫節,以開放加強司法部門防腐促變,仍是最基本的途徑。同時,為了平衡司法判決的專業與常識,國是會議同意採行人民參與司法程序,但未決定「參審制」或「陪審制」。必須強調,見賢思齊,引進先進國家制度確有必要,但制度移植貴在確實能行,適合國情社會才是要點。
從這些角度看,這次國是會議只是司法改革的一個逗點,要真正做到人民所期待的司法改革,後續的落實與鍥而不捨的行動才更重要。就此而言,蔡英文所提出的五大行動,不僅要確實執行,還應促其產生實際推動司法改革的作用,而不淪為官僚作業的窠臼。果能如此,司法改革方能超越國是會議的里程碑,朝人民期待的目標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