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三中案是典型的非常規交易

◎ 張昭仁

蔡正元被收押,三中交易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對於其中細節,非局外的我們能表達意見,但目前為止,媒體所報導的交易過程,其中涉及專業的問題,基於社會公益的立場,我們必須表達專業意見。

會計上常將交易分為常規及非常規交易,非常規交易指的是交易價格或交易條件不符合常理,一般而言,非常規交易的背後,往往伴隨著巨大利益輸送或是違法勾當。

從媒體已曝光的資料中,我們可清楚看出,三中交易案是個典型的非常規交易。理由如下:

一、以公告地價進行買賣:台灣土地的公告地價,往往只是市價的十分之一;三中龐大資產不以市價出售,而以公告地價出售,是嚴重賤賣資產,這是明確的非常規交易。

二、以低於市價或條件進行中廣買賣:趙少康宣稱以十億元購買八個頻道,考量廣播頻道的稀有性、寡佔性,加上中廣累積四十年的聽眾群,十億買八個頻道,價格是否低得離譜?任何鑑價公司都可給個合理的價格。除了價格,交易條件也不符合常規—先付兩億,再以經營盈餘分幾年支付餘額,這是什麼交易?這件交易的本質是「分幾年贈送」,怎麼會是常規買賣?簡單地問,如果有那麼好賺的生意,為什麼交易對象是你,而不是別人?

趙少康不斷以計程車買賣做比喻,這個比喻真是扯到爆!計程車司機認真跑車,一天頂多賺個幾千元,哪裡像你們這樣「億來億去」?真正貼切的比喻是柯文哲說的「複雜的政商關係,拿著刀叉在吃人肉」,不是嗎?

(作者為會計師,美國台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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