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傅崐萁這樣子花納稅人的錢

◎ 陳文卿

花蓮縣政府花了六億三千多萬元,鋪了一條僅一.四公里的「日出觀光香榭大道」,其中鋪面工程花崗岩經費就高達三億六千多萬元,由於造價昂貴,審計部對花蓮縣政府提出檢討

花蓮縣政府耗資6.37億元興建1.4公里的日出大道,其中將花3億多元鋪上與東大門夜市相似的黑白花崗石,標榜千年不壞。(記者王錦義攝)

對此,花蓮縣長傅崐萁說,這條路千年不會壞,若算一千年,每年成本僅約四十萬元,效益非常大。筆者覺得,傅崐萁的說法太保守了,花崗石豈止千年不壞?一萬年也沒問題,因此應將折舊年限攤成一萬年,則每年僅四萬元,如此高的效益,審計部應該頒獎狀給傅崐萁才對啊。

但不論一千年或一萬年,其實都是莊孝維。台灣的市區道路、公共建築,有多少是用到壞才拆掉或翻修的?一條馬路鋪好後,能維持超過五年不開挖埋水管、電線的幾希!當個縣長,最多不過區區八年的任期,卻要提出一個可維持千年的花崗石香榭大道,此唯秦始皇築萬里長城之雄心可比。

如果傅崐萁的邏輯說得通,所有財經專家都必須回家吃自己了。因為所有公共建設在做效益分析時,都可將折舊年限無限拉長,十年不符成本效益就改為百年,百年沒辦法就改為千年,大家就拚命舉債搞建設吧,反正百年之後,自己早已不在這個世界上了,讓未來的子孫去發愁吧!

(作者為環保顧問,新竹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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