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社論》政府其實不必管太多

一個多星期前,尼莎和海棠颱風相繼來襲,颱風假的問題再受矚目。台南市政府從晚間決定正常上課、上班,到次日上午六時因大雨淹水改為宣布停課、停班,有「賴神」封號的市長為此道歉。無獨有偶,由於尼莎移動快速,台北市府也判斷錯誤,放颱風假當天風和日麗;市長重彈兩年前的老調,「我也覺得對不起國家民族」,輕鬆應付過關。

一個多星期前,尼莎和海棠颱風相繼來襲,颱風假的問題再受矚目。圖為日前(1日)行政院長林全(前右2)與台南市長賴清德(前左2)到台南市視察港尾溝溪搶險工程,聽取簡報。(資料照,中央社)

颱風假近年在台灣,逐漸成為爭議問題。對許多上班族來說,颱風天放假,名正言順,總不能冒著風雨上班,危及個人安全,這一部分不成問題。然而,近年不只一次,在官方宣布放颱風假當天,當地無風也無雨,上班族也樂得把這平白賺到的一天,看電影、逛商場或睡大覺,享受個人一點小確幸。確幸雖小,在近年整體經濟不振、薪資不漲的局面,每遇颱風,「會不會放颱風假?」各地上班族甚為關切,甚至形成預期心理。

不過,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上班族因放錯颱風假而有的小確幸,並非天上掉下來的,最終仍反映在雇主的成本增加或產出的減少;有經濟專家估計,錯放一天颱風假,整體經濟要減損四百五十億元產值。放錯颱風假如偶一發生,或僅衝擊少數企業,還不是問題,但一再出現,就有爭議。爭議不僅是經濟、社會的,也是政治的。

現今颱風假的決定,按官方「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由縣市首長依氣象預報決定。這一行政命令效力,限於「政府各級機關及公、私立學校」,並未規範民間部門。實務上,若真有颱風來襲,民間部門通常也不願所屬員工冒強風大雨上工,自己有成為「無良」雇主之虞,大多數雇主乃依地方政府公告,決定所屬員工是否上班。演變至今,原先法規上所無的颱風假,逐漸約定俗成,公私部門因颱風而一起放假,進而對決定是否放颱風假的地方首長形成壓力。

同樣是實務問題。地方首長終究不是氣象專家,只能依氣象局所提供的資訊做決策,誤判因此容易出現,做了放錯颱風假的宣布。賴清德七月三十日晚按氣象預報,以台南風雨未達標準,決定次日正常上班、上課;但三十一日清晨依氣象局每小時更新動態訊息,因風雨加大,乃決策轉彎,改為停班、停課。這一改變,難免挨罵,其實也凸顯當事人認真負責的特色;畢竟,在颱風假以「寧可錯放、不能少放」為政治正確的文化中,選擇不從俗,實非易事。

必須強調,天有不測風雲,天氣預測雖已大有精進,仍具相當程度的不確定性;即使氣象專家,特別是針對行進演變中的颱風,也未必所見略同,準確掌握。我國氣象界每遇颱風來襲,常參考比對美日等國資訊,且各方所測不一,顯見其難度。其中,颱風的最大陣風及雨量預測,最難精準,而這又為地方首長判定是否放颱風假的主要依據。

颱風假演變成爭議,且成為台灣特色,雖因台灣颱風較多,也是政治文化有以致之,亦即大政府的家長心態。颱風天要不要上班,本質上是企業內部、勞資雙方可決定的事,除了交通公用事業得另有規定,實與政府無關。日本的民間企業沒有颱風假,紐約的大小公司也不因冬季常見的風雪一體放假,官方的風雪宣布都只供民間參考,企業自有判斷︰員工因天候不能或沒有上班,鮮少資方強人所難,否則這樣的企業如何留得住人?台灣放颱風假源自行政命令,原亦只規範公家部門,不及於民間,只要回歸其原意及適用範圍,颱風天讓企業自行決定是否營業上班及相關後續處理,即可減少爭議。

政府要改變的,是減少干預民間企業可自行決定的事。在一例一休的爭議中,政府顯然連一般企業上班是否打卡都要介入,嚴格要求並查核出勤紀錄。事實上,在採責任制的企業及行業,打卡未必是記錄員工出勤的要件,強制打卡只凸顯政府部門仍停留在公家固定上下班及官僚管理心態;「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多少企業為此造假,正是一例一休所帶來的怪象與亂象之一。政府喜好發號施令,卻治絲益棼,攸關勞動事務的一例一休及颱風假都如是,請鬆開自以為是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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