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金恒煒專欄〉從陪審制談選民新運動

關於司法改革會議有兩個新聞:一個是蔡總統主持了總結會議,提出四個改革重點,包括法令透明化與裁判書親民化、法官與檢察官的進用與淘汰機制的改革、打造專業與中立的司法體系、建立人民參與審判的制度;另一個是籌委會副執行秘書林峯正表示:司改決議「尊重各機關獨立職權」云云。

台灣司法的惡質,是從黨國體制積澱而來的沉痾,已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最難改變的,不是技術性的枝節問題,比如法庭透明化、裁判書親民化啦等等,真要「打造專業與中立」的司法,必須在結構上改弦更張。蔡總統提出「人民參與審判的制度」,話說得很曖昧,也易引人「誤解」;已有媒體刻意用引號標出「人民參審」四字;蔡英文是不是暗示「參審制」?耐人尋味。就司改而言,參審制不過是換湯不換藥,只是在湯中加了一味藥,絕達不到司改的目的。要完成司法典範轉移(比如法官、檢察官民選),真的很難,在目前態勢下,陪審制可能是雖不滿意但能接受的安排。到底要採「參審」還是「陪審」?在司改會第四組的激烈攻防下,沒有得到共識,召集人許玉秀表示要送國會定奪,同樣的,林峯正也表達由國會做最終決定。

蔡總統所提法官淘汰制可不可行?這裡再仔細分疏一下。法官的保障,載於憲法第八十一條「法官是終身職」,除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的宣告,不得停職。那麼誰有權懲戒法官?沒有。大法官一六二號釋憲文已剝除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有懲處法官之權。

即使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有權,由法官轉任組成的公懲會,會開鍘嗎?舉一個實例。最近要傳陳前總統出庭應訊「示眾」的曾德水法官,受過監院兩次彈劾,現在還是高高在上。在法庭上公然嘲弄民進黨籍律師謝長廷的曾德水,顏色辦案如故,所謂淘汰機制云云,能奈他何?

回到問題的核心,司改如何改?修改憲法八十一條,要四分之三立委,民進黨一黨不夠力,不必苛求。不過民進黨國會過半,至少可以修法,通過陪審團制。在年金與前瞻兩案,民進黨立委展現了部分自主力量;可見非不能也是不為也。重要的是,台灣進步的民間團體及力量,必須從過去對抗黨國的抗議團體轉為施壓民進黨的壓力團體。說清楚一點,就是民間力量必須有新的戰略及策略思考,以因應新的時代;以選票當武器,有效動員並策劃使每一區域立委不敢違背選民的旨意,否則後果自負。

陪審制與公投法是改變台灣的關鍵法門,只有人民團結起來,才能一步一步到位。選民新運動不能再蹉跎,從今天開始。

(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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