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小心淪為中資洗錢之島

◎ 邱明志

「中資來台投資不動產辦法」又要修改了,而長久以來,不動產也是不法資金熱愛的洗錢工具。成立於一九八九年,旨在打擊國際洗錢犯罪,總部設於法國巴黎的「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小組」(FATF)報告指出,二○一一至二○一三年,全球被沒收充公的不法資產,三十%是不動產,顯示不動產交易有不少洗錢犯罪漏洞。FATF也指出,加拿大溫哥華早已是中國官員將貪污所得用來購置海外不動產的熱門地點。近來由於英、美、加、澳洲等四大不動產熱點,加強打擊洗錢的力道愈來愈大,導致中國可疑資金轉而流向其他國家,當然也包括台灣。

購買不動產可使用人頭、租稅天堂登記之空殼公司或信託方式,讓實際出資者或受益人匿名。不動產經常配合銀行貸款購買,俾便資金來源合法,等到還款時用不法所得清償,於是黑錢進入銀行體系後漂白了。其次,不動產價值易於操弄,俟價格炒高後再向銀行超貸,或不斷以更高價格轉售所創造出的差價,皆成為合法利潤,而轉售的對象都由背後罪犯所控制。

換言之,罪犯為了擴大洗錢金額,帶動房價愈來愈高,受害的是廣大買不起住房的民眾。所以,有效遏止以不動產洗錢,也是政府實現居住正義一個重要手段。

不動產中的豪宅金額龐大,方便洗錢。根據FATF引述華爾街日報報導,每年約有四千億美元可疑資金進入不動產。二○一六年七月馬來西亞財政部設立,由馬國總理擔任董事會主席的1MDB(1Malaysia Development Berhad),運用個別帳戶、聯合帳戶、Interest on Lawyers Trust Accounts(IOLTA)信託帳戶與複雜交易安排,購買比佛利山莊豪宅,遭美國司法部依「盜賊統治資產恢復措施」(Kleptocracy Asset Recovery Initiative),亦即統治階級涉嫌侵占人民財產的罪名提告。

開放中資購買台灣不動產,切勿以振興產業為名,實際淪為協助炒作不動產的持有者解套,非但不能解決台灣房地產市場的結構性問題,反而讓產業體質進一步惡化。唯有制定完善法令,責成不動產經紀人、代書、法院公證人、律師、金融機構等圈內人,共同落實洗錢防制工作,遏止長期以來不實炒作的歪風,健全的不動產交易市場才有盼望。 (作者曾任職金融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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