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社論》勇敢向國際「搶人才」

與鄰近主要各國比較,稍有國際都會生活經驗者應會發現,台灣的大城市,不論是生活環境、人員流動、甚至市容景觀的國際友善度,距離世界指標,實在有待奮進。(記者王藝菘攝) 與鄰近主要各國比較,稍有國際都會生活經驗者應會發現,台灣的大城市,不論是生活環境、人員流動、甚至市容景觀的國際友善度,距離世界指標,實在有待奮進。(記者王藝菘攝)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天開始審查「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草案,這次立法的目的,在擴大吸引國際專才來台工作與生活,協助企業國際化布局,帶動產業與技術的提升,促進經濟轉型,進而也創造國人的就業機會;其重要性,必須從台灣人口變遷的角度,見林見樹,也就是「搶人才」的審查標準,來豐富其周延性,切勿以單一褊狹的「搶工作」視線,阻礙了台灣進步開放的步伐。

台灣人口老化與生育下降問題的嚴重性,早已是國安問題;而長期以來的經濟不振,很大的原因與產業轉型不夠成功有關係,而供需失調,導致薪資不漲、人才外流,很難形成正循環。在這樣的雙重衝擊影響之下,想辦法引入國外的高專、年輕人力,以填補國內的人才及技術缺口,就成為必要的手段。

如果對照勞動部在二○一六年底的最新調查,外國專業人員有效聘僱許可為三一○二五人次,其中男性占七十七.八%,女性占二十二.二%;年齡主要集中在二十五到四十四歲的青壯階層(占六成七);教育程度以大專占最多(六成二)。申請的工作類別,也以「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最多(占五十七.六%)。若以國籍區分,日本籍最多(八五七五人次,占二十七 .六%),其次為美國籍(五二五一人次,占十六.九%),馬來西亞籍第三(二六八四人次,占八.七%)。這個自然的分布,反映了國內的主要需求。

在這個原本的基礎上,外國專業人才的延攬與僱用,若能針對性地提出人才進入的誘因與方便,就可有步驟、有配套地推動產業朝高科技、高附加價值方向進階。以最近引起討論的:是否可允許外國人先進來、再找工作,找工作時間可達一年,以及是否應開放讓外國學生以及畢業兩年內的新鮮人,只要符合技術性與專業領域,即可來台實習一年到二年,且港澳居民比照為例,反對意見大致包括尋職時間太久、實習制度過度浮濫、架空薪資門檻、不受基本工資約束等等。

事實上,未來的外國專才「尋職簽證」,來台前的聘僱薪資須達四七九七一元,無工作經驗者,須畢業自全球五○○大的大學院校;「實習簽證」需要實習單位事先研提實習計畫,並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至於「假實習、真工作」,大可透過各種檢討與稽核的配套來避免。當台灣立意走出鎖國與邊陲,亟待外來多元元素刺激的此刻,對於願意來到台灣工作與學習的國際年輕專業人才,不僅不應該以洪水猛獸視之,其限制條件甚至應該更為彈性才對。

其實,若從保障本國勞工勞動條件的角度來看,與其拿放大鏡檢視國際白領的進入,不如多去關心國際藍領的引入程序,是否會造成替代性過高的問題。技術層次較高的國際白領,不僅可以在台灣土地上貢獻專業能力,增加消費,增進與本國白領的合作交流,還能提升企業競爭力,進而帶動本國勞工的工作機會。若制度設計得當,可以構成相輔相成的效果。何況在台灣人才大量外流或被挖角到國外工作的沉重現況下,要維持台灣本土的人力資源,當然就得打開大門,向世界搶才,豈有任令人才「只出不入」的惡化?這是一個再淺顯不過的道理。

與鄰近主要各國比較,稍有國際都會生活經驗者應會發現,台灣的大城市,不論是生活環境、人員流動、甚至市容景觀的國際友善度,距離世界指標,實在有待奮進。當軟硬體設施遲遲無法以效率及魄力急起直追,若還在積極延攬外國白領的幅度上井蛙窺天、閉關自守,這樣的立法品質,絕不符合台灣的國家利益。國會多數黨成員在這個議題上,應該扮演好進步者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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