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建議」有用嗎?

◎ 彭明敏

此謂「建議」係指一般老百姓私下(私信)或公開(投書、社論、政論)對於政府(總統以下所有公共機關),提出問題或意見。

它有用嗎?可以斷言,其絕對多數如石沉大海或馬耳東風悄悄地被投入垃圾桶。其實,建言者本身大都也不敢相信其建議會被採納。明知不會被採納,幹麼建議?這乃與要求「言論自由」一般,人性神秘之一面。

有的建議,聽起來很有道理,還是很難被採納。其原因很複雜。正當理由是「沒有預算」或「法律上有困難」。還有官僚文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過去習慣大家過得好好的,何必改變,多一事,大家懶得動。又採用陌生人建議好像證明自己無能,沒有面子,自尊心不許。

有些政府如美國,對於公開建議,似較不回應,卻將私信建議視為公關問題,美國政府或國務院都有專人負責回信。從全球各地來的無數信件,除非是謾罵、要錢、猥褻、太離譜的(要求發動第三次世界大戰)以外,寄信者大都會得到客氣而摸不著邊際的覆信,若有台灣人,認真寫信給美國總統有所建議,他大概會收到客氣而模稜兩可的回信。若拿此信誇言他與美國總統有直通管道,那是滑稽的。

那麼,公開「建議」完全無用嗎?不見得。公開「建議」可使世人注意到有此議題存在,讀了建議會有較深入了解問題的所在,增加知識,有公民啟蒙教育之效。公民知識豐富,就是整個社會的知識水準提高。

這種思維,則是一九九六年首次台灣總統直選時的想法。明知不會當選,仍要競選總統。因知國人長期受盡洗腦,對於台灣人的前途,只能從一死角看之,不知另有活潑嶄新的不同途徑。趁此機會可以打破多年的死僵觀念。但願當時政見至今仍留有痕跡。

總之,各種公開的「建議」,縱使未為當局所採納,諷刺地可以擴大公民視野,有其社會效能。

職是之故,呼籲天下諸公,不必氣餒,還是繼續不可救藥地痴痴地勤寫「建議」吧。天佑大家。(作者為前總統府資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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