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計程車司機譙車行

◎ 蔣明翰

自Uber進入台灣市場以來,前陣子計程車業的問題備受矚目,言者或提Uber在法規上鑽漏洞,或書計程車業的委屈。然而,計程車行獨佔力的問題一日不解,再多討論也只是見樹不見林。

自Uber進入台灣市場以來,前陣子計程車業的問題備受矚目,言者或提Uber在法規上鑽漏洞,或書計程車業的委屈。(本報合成/美聯社)

首先,我們要認知政府法規限定新手運將的「強制靠行」規定:連續持有效登記證六年以上才能申請個人車行,而通過登記證審驗的條件,竟是由車行或者合作社開出受僱證明才能過關。除此之外,申請個人車行與加入合作社的條件,都是自有車輛車齡必須小於三年,意思是,擁有三年以上的車的新手駕駛,別無選擇只能自願把車獻祭給車行,無疑為車行的壟斷大開方便之門。

其次,在這扭曲的制度下,不難想像給計程車行過大的談判籌碼,只會讓天平倒向權力者。事實上,部分計程車行結合當鋪違法放貸月息九分的高利貸,讓經濟弱勢的職業駕駛甫進入職場就難以翻身,早已是公開的秘密,甚至還有把司機關進「人民公社」等限制人身自由的傳聞。高利貸之外,巧立名目、不當加收款項等沉痾,司機也只能自認倒楣,畢竟駕駛倚靠車行方能執業,車行自然有恃無恐。

再者,從上而下的管控不只無益於司機,更無益於消費者,缺乏代表性的車行為計程車業的「發聲」,只有連年調漲的起跳資費,跟越來越短的跳錶間距,在這個供過於求的產業,設定價格下限無異自掘墳墓,但獨佔者總是得利的一方,受苦的終究還是不能看清市場價格,只能握住「看得見的手」的消費者與司機們。

因此當務之急,絕非獵巫式的掃蕩Uber,而該檢視在保護傘之下的計程車業,隱藏了多少壓迫與悲歌。對於缺乏效率的計程車車行以及一手促成獨佔的相關交通法規,應予鬆綁,讓車行直接面對個人計程車的市場競爭,並針對大眾對於車行之必要性的錯誤觀念進行除魅。車行應該自己辯解自己的存在價值,而非只是躲藏在政府背後狐假虎威。做為消費者,當跟著車行痛罵Uber不知好歹之前,或許我們該先體認,Uber之所以有立足的空間,恐怕也只是僵化的體制跟獨佔者的合作下,一手豢養出來的必然罷了。

(作者為台大經濟系學生,計程車司機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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