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失控的司改?

◎ 莊勝榮

司改會議至今有些議題值得肯定,例如限制再議次數為兩次、妨害名譽廢除刑責等,但有些關鍵性、指標性議題,就顯得荒腔走板,要說瑕不掩瑜很難,因為成敗就在核心問題。

有齣電影「失控的陪審團」,美國製造槍枝的公司挨告,四處蒐集陪審團候選人資料,甚至以天價一千五百萬美金收買陪審員,但精彩的是,要擔任陪審員的尼可拉斯及瑪麗,因為瑪麗姊姊喪命於槍擊案,就是對手藍金操控陪審團才敗訴,因此,他(她)們為了實現公平正義,阻止藍金操控陪審團。最後陪審團一致認定製造槍枝的維克斯堡公司須負賠償一百萬美金及懲罰性賠償金一千萬美金。我們的司改會像這齣「失控的陪審團」嗎?我們不是神,不知道答案,大家拭目以待吧!

司改會議擬將最高法院法官由八十人降至十七人,我們希望這是假的,萬一真的,那受害的是司法消費者。理由很簡單,表面上減少最高法官員額,節省一些公帑,但是畢竟法官是領終身俸,節省之經費少之又少,而傷害卻大之又大。從司法院統計數字觀察,一○四年新收上訴最高法院刑事案件五八二五件,民事案件六二六○件,還不包括以往塞車未結的案件,光是這新收的案件加起來一萬二○八五件,以目前八十位法官平均分案,每年一五一件,每月十二.五件,若是加上舊案,恐怕每月近廿件,這根本是短期內難以完成的任務。若由八十位法官減為十五位,每年每人八○五件,每月六十七件,將使最高法院案件大塞車,短的四、五年,長的六、七年,司法消費者可能忍受一個最高法院案件五、六年嗎?答案已經很清楚,NO!

八十八年全國司改會議做成的參審制決議,後來立法時遇到修憲的瓶頸,專家參審條例擱置十年,原由在此。不管參審制或陪審制,會遭遇憲法第八十條及第八十一條的挑戰。談參審制或陪審制,不請立委提案修憲,就如同把台北一○一蓋在沙漠上,不只是失控的司改,簡直是失敗的司改。

(作者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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