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8000億vs.環評程序的不確定性

◎ 陳文卿

台積電傳出要將五千億元的投資放到美國去,行政院急得出面留人;而台塑六輕擴建面臨必須重做環評的命運,可能也要被迫出走。兩者碰到的問題類似,行政院林全院長說,改善投資環境卡在環評,又說「企業不怕環保標準嚴格,只怕環評程序的不確定性」,或許說對了。

但對策如何行政院尚無解,義联集團林義守日前就公開宣布要投資五百億元到美國設廠,而且用地問題都解決了,一年內就可興建。

林義守講得很白,在台灣要投資設廠光是環評就搞了好幾年,最後還是無法通過,可是美國卻是幾乎一個禮拜就解決了。

林義守的抱怨不是沒道理,他的義大世界經營得很成功,遊客人數暴增,因此必須擴建污水處理設施,而提出環境差異分析申請,提到環評會上審查結論是開發行為已超過原規模甚多(遊客太多),必須重做環評。

然而擴建污水處理設施的目的就是要應付遊客增多的問題,而環差無法通過等於禁止其擴建環保設施,以致其無法提升排放水品質。環評目的雖是為環保把關,但結果卻可能適得其反。

誰都不能否認環評為環境把關的重要性,問題是出在執行機制上,也就是林院長說的「程序不確定性」。台灣的環評太民粹至上了,環評雖有十幾個委員,但只要有一個委員對某問題情有獨鍾又堅持己見就難以過關,因為環保署在前幾年做出修正,要求環評結論不能「有條件通過」,必須所有委員都同意接受才能算通過。而環評委員人人平等,沒有人願意提出反對意見而去得罪其他委員,結果是開發單位必須照單全收,也可能因此讓開發成本暴增而玩不下去。

即使環評通過了,對不起,還有司法這一關。只要有人向法院申告說某項問題開發單位未說明清楚,環評委員不詳查就讓它過關,法院就可宣告環評結論無效須從頭來。怪哉,法官竟可超越環評會議去做實質審查,而非僅是看環評程序的合法性。過去這幾年來這類的案例太多了,而且多是眾所矚目的大型開發案。

回過頭來看行政院提出這八千億元的「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包括五大項,除了數位建設可能是軟體方面的投資外,其餘動輒數十億元的軌道建設、綠能建設等,恐怕一半以上都必須做環評。因為依照「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之規定,是否需進行環評要看開發地區、開發規模、開發類別等認定,而公共建設所涵蓋的地理區位遠比工廠更廣,城鄉建設觸及環境敏感地帶的機率更高。依照目前環評的審議方式,林院長有把握「前瞻計畫」這八千億元撒得下去?因此,八千億的「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要能推動成功,請先解決環評的根本問題吧!

(作者為環保顧問,新竹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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