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硬性例休 防君子難防小人

◎ 林錫璋

一例一休現在是人民經濟行為的準則。但企業有民營有公營,有些有時程壓力,有些則多為例行,難以一概而論。一旦訂為法律,任勞任怨為公司的勞工,瞬間轉為錙銖必較,休假、例假、自身權利合法捍衛。醫院無法調整病人生病時間,但人力的調派,值班休假時間大亂,排班的溝通,比漲價的人力成本更難搞定。研究單位要養細胞,細胞的生長和研究的進度,也難以配合一例一休。法條已在各單位實施,面對勞檢時,罰款可是真的!

大有為的政府,希望保障所有勞工,做了一個改變。保障勞工的用意是對的,可是連檢討和過渡期都省了,結果大家都埋怨。資方說人力成本貴了,勞方也抱怨賺不到什麼加班費,因為老闆週六、週日就關店了,想辦法把利潤加在週一到週五的營運。結果只看到萬物齊漲。充滿善意的立法,竟替許多人製造了許多新問題,這當然是該彌補的錯。

一例一休已騎上虎背,立意良善,不需也不可能走回頭路。如何解套,試行建議:一,勞檢單位現階段只執行公家企業和獨佔企業勞檢,以及民間提出訴願申訴的勞動糾紛。二,鼓勵民間企業依行業特性和工作特質,訂定可以保障勞工的工作休假辦法,不拘泥於一例一休,而當作備查特例,再定期檢討。三,請重新檢視即將上路的長照2.0所需人力和成本衝擊。長照是可預期高人力成本的錢坑。

台灣的產業特長是人工品質高、勤勞。一例一休要消滅的是過勞死和不良的工作環境,不是工作人員的品質和勤勞。台灣的資源有限,人口壓力又大,生存之道不是看世界上其他國家工作幾天休幾天而已。

為所當為的政府,要努力管好國營企業、獨占性企業,不要寵壞了員工,拖累了績效;在涉及人民或屬於民眾的經濟活動時,只要合理合法的監督管控;多留點空間給民間企業,如有剝削勞工,或發生可能過勞死的惡用勞力狀況,再介入輔導吧!如果訂了有好用意的政策,可是無力監管,只讓願意守法的人參考,使得守法的人不方便或吃虧,公權力一定崩潰。主動地為民眾興利除弊,也為民眾留下發揮的空間,才是當今潮流中的好政府。

(作者為成大醫學院醫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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