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社論》針對中國大舉滲透應積極立法

最近我國破獲中國男子周泓旭間諜案,以其曾在台灣留學及經商的人際網絡,涉及間諜活動,中國官方卻反指我方「純屬蓄意捏造,製造事端」。(資料照)

在台灣,中國間諜案頻傳,早已不是新聞,但這一陣子似乎又更密集。中國所進行的間諜活動,從派人以各種身分前來情蒐、吸收、佈建以成立間諜組織,到前副總統隨扈、總統府官員、將軍、退伍軍人等我方人員自甘當「匪諜」。更嚴重的,共諜不僅針對我軍事機構,還滲透我非軍事部門,以致官員、學者、商人也有為其賣力者。國安單位估計在台灣的中國間諜有五千人,對此,行政院副院長林錫耀指中國的滲透令人擔憂,相關官員卻宣稱自己的部會未遭滲透。

不過,既是秘密工作,間諜活動破獲前,受害一方不知,即使人贓俱獲,當局有時還會欲擒故縱放長線,以期捕捉更大尾的。派出間諜的一方,即令證據確鑿,通常也要大肆狡辯耍賴,出事一概否認。最近我國破獲中國男子周泓旭間諜案,以其曾在台灣留學及經商的人際網絡,涉及間諜活動,中國官方反指我方「純屬蓄意捏造,製造事端」,宣稱「背後動機令人狐疑」,就是一例。

令人在意的,是台灣有些人對中國間諜活動的反應。有如中國民運人士王丹所指出,「說難聽點有點天真,不願把事情想得那麼壞」;他還直指台灣權力機關內部,「確實有人對這種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可能是統派,不覺得有大問題,這更嚴重了」。

中國對台灣的間諜活動有多嚴重?長期研究中國情報工作的美國學者馬提斯(Peter Mattis)半年前在「全球台灣研究中心」(GTI)發表文章,指台灣在馬英九執政期間經歷中國間諜最活躍的「黑暗十年」,政府單位無一倖免,不但遭受巨大損失,傷害國家聲譽,還令盟邦對台灣的誠信起疑。由於中國不可能停止對台灣的間諜活動,他認為蔡英文政府應確保活躍有效的反情報作業,改善安全及風險管理,增進盟邦對台灣安全的信心。

馬政府時期中國間諜大肆活動,這是稍有常識的台灣人都可想見的。中國是全世界唯一公開揚言要吃掉台灣的敵國。它併吞台灣的手法,不外文攻武嚇,但求代價最小。訴諸「武統」,有如彭明敏教授近日所言,「打了要怎麼統治?」「和美國的關係怎麼辦?」從而,「武統」是「自殺式」的做法,自己的政權反而可能垮台。

另外是「不戰而屈人之兵」,尤其以經濟為餌誘使台灣接受「和平統一」。馬英九主政期間對中國門戶洞開,主動卸除心防,中國卻之不恭,對台灣間諜活動大肆活躍;若非其對台灣工作部門以「讓利」為名,主其事者與台灣政商買辦上下其手,惡形惡狀慘遭台灣民意吞噬,「習大大」也動手肅貪,才戛然而止。不過,「黑暗十年」傷害已經造成,中國對台灣間諜工作今後隨其敵意增加而強化。

更值得關切者,中國對付台灣的工作,除了派遣間諜臥底,還從外部的資訊駭取到植入「木馬」,結合我內部勢力做第五縱隊式的埋伏及活動。有報導指中國對台灣統戰由其總政治作戰部指揮,從財經到文宣,至少一百多個單位。在台灣,去年以來從騷擾香港民運來客、阻撓公共議題公聽會到二二八集會鬧場,黑衣人有如紅色中國在台灣的先遣隊;治安情治機構如果姑息,只會養奸遺患。

我國處在這種情境,有如馬提斯旁觀者清,必須對中國的諜報滲透工作加強反制,以確保國家生存與社會安定。從而,最近包括行政、立法部門打算進行保防立法,事屬必要。誠然,台灣過去有假借「保密防諜」遂行威權統治的教訓,「人二」安全單位的濫權也令人反感,但時代不一樣了,如今在國會、媒體強力監督之下,保防及反滲透的法制化此其時矣。

就現實而言,當年以一紙行政命令執行保防工作依據,正是導致濫權的根本,國民黨不應以前作賊、如今喊捉賊。法務部要按大法官釋憲落實保防反滲透的國安工作,是走向法治的一步;如參考先進國家立法經驗,加上國會設立情報委員會的監督機制,在透明化的情況,人權也較能獲得保障。國家安全不能輕忽,人權也要積極保障,主政者在這一立法工作之路要虛心周到,但不能敷衍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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