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新任監委可著力的地方

調查報告、陽光四法 可以更透明、更便民

◎ 童文龍

監察院第三屆任期結束後,有長達三年半的空窗期,政務運作如常,外界常以此極力主張廢除監察院。沒有監察院的政府當然可以正常運作,但是不受監督的行政機關為所欲為,公務員不依法行政違法失職,產生的浪費公帑所要付出的代價卻要全民買單。

監察院最主要工作就是調查行政機關工作設施及公務員是否違法失職,主要的成果展現在委員的調查報告上,但是監察院公布的調查報告,卻只有調查意見,沒有調查事實,原因不得而知,其實監察院可以更透明一些。

蔡總統補提名十一位來自各專業領域之監委人選,這些人也各自發表對監察權的看法,相信他們必定能夠提出更具體而務實的興革意見,讓監察院可以更透明。(記者廖振輝攝)

王美玉監察委員與其他三位委員共同調查十六歲買姓少年於桃園少年輔育院接受感化教育,生前疑遭不當管教案,王委員並將調查過程出書,讓社會大眾更了解輔育院重重內幕。如果僅依監察院調查報告,一般人無法全盤了解。一個欠缺事實的調查報告,就不是一篇完整的調查報告,正如一件有罪判決卻沒有犯罪事實般荒謬。

另外監察院負責陽光四法之執行,有關政治獻金、財產申報資料,照理說應該讓它像陽光般讓人隨處可見隨手可得,由全民一起來監督才能發揮最大效益。但目前想知道政黨或政治人物收受政治獻金詳情,除了要親自到監察院查閱外,還要付出一筆為數可觀的費用;而想了解公職人員的財產申報狀況,也要親自到監察院查閱,如此不便,只會讓多數公民心生無力感。這樣的制度亟待改進。

又如陽光四法行政救濟進度,監察院並未公布於網站讓人查詢,而其訴願決定書連最基本的訴願人姓名都以○○表示,不同於行政院等其他行政機關一字不露公布,一個政府難道有兩套資訊公開的標準?監察院為合議制機關,而其會議紀錄僅見院會及常設委員會會議紀錄,其餘如廉政委員會會議紀錄卻從未公布於政府公報或網站。

張博雅女士就任監察院院長第一天,就以擦亮監察院招牌為己任。蔡總統補提名十一位來自各專業領域之監委人選,這些人也各自發表對監察權的看法,相信他們必定能夠提出更具體而務實的興革意見,讓監察院可以更透明。

(作者為公務人員,新北市民)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