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CBI盾徽頻繁出現的暗示?

(圖取自AIT臉書專頁)

◎ 雲程

七十週年的二二八很不一樣。在走過多年哀傷、憤怒、整理等階段後,學者開始嘗試建構二二八的整體圖像—不僅以國際視野出書,更在紀念研討會中,引介「軍事佔領」的研究途徑。

唯有透過軍事佔領,才能掙脫過去國共視野的枷鎖,體認二二八絕非國民對本國政府的「官逼民反」,而是戰勝國宰制戰敗國的「軍事統治」;是敵我對待,而非同胞解救。此研究途徑未來將面對:蔣介石當局與中華民國徹底不同的震撼—一九四五年被盟軍授權來台的是蔣介石當局,而非中華民國。所謂「中華民國」政權,在一九四九年有個根本斷裂—正牌ROC,已在中國滅亡;流亡台灣的,是被盟國依照佔領法委託,並為服務國際政治需要,之後以台北和約與協防條約等新創的冒牌中國政府(蔣介石當局)。北京就是無權繼承台灣當局。

台灣既不屬中國,也尚非國家(state),經過多年,我們該問的仍是:這個當局與人民土地的法制關係—佔領何時開始?如果沒被授權終止,並將權力移轉當地合法政府,佔領怎能結束?戰敗的台灣豈能豁免於賠償?與台灣無關的ROC憲法已死,它需轉換為「佔領區基本法」的角色,才得以在台灣苟活生存!也只有透過如此,才能驚覺:軍事佔領當局長期統治台灣,是在國際法默認下成形與茁壯。

隱而不顯的是一九四二年成立、已被遺忘的中緬印戰區(CBI):盾牌右上藍底白星,左上青天白日,下方是紅白相間條紋的盾徽(coat of arm)。此盾徽本應隨終戰、和約而成為歷史,為何近年來不斷浮現—二○一五年元旦,馬英九穿皮夾克參加升旗典禮左臂上有此盾徽;二○一六年租用華府李查蒙哥馬利高中舉行的升旗典禮,中華民國駐美軍事代表團,也張舉此盾徽;二○一七年漢翔公司F-16升級案專用棚廠落成典禮中,也在AIT處長梅健華眼前堂皇登場(見圖,取自AIT臉書)。

歐美文化中,盾徽或紋章(emblem)絕非裝飾,而是彰顯個人系譜與機構權威的官印。或許,對台灣而言,CBI就是佔領當局權威的源頭,才讓相關人等隱諱地展現。

二二八研究,不僅要公開與搶救國內史料,還要參引盟軍總部GHQ/SCAP,甚至英美加日印澳等國資料;在心態上,更要勇敢切斷國共視野的長期綁架。正確的門已打開,該走的路還很長遠呢。(作者著有《放眼國際:領土地位變遷與台灣》,http://hoonting.blogspo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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