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當香港與台灣對望...

台灣,以前的香港

◎ 羅永康

上月,來台灣觀光,再度感覺到以往香港的氣氛與人情味。

以往的香港,碰到人說對不起,不是回應「不用」或「不要緊」,便是報以微笑;但這些年來,以禮待人,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怒目而視,甚至罵罵咧咧。反而坐飛機一.五小時後,在數百公里外的台灣重遇以往的禮貌。

九七前的香港,在上下班時的轉乘站,最多等兩班車便可搭到,現在起碼要四、五班,更曾誇張至十四班。太嚇人了。但台北捷運,重遇最多等兩班便能進入車廂的光景。

我城臭臉之都的「盛譽」,並非浪得虛名,有科學證據,但怪得了香港人嗎?全世界最高的房價與工時,比台北捷運擠迫情況多了起碼一倍的地鐵,我們的臉,能不臭嗎?

一個小城市,比二十多個縣市的台灣,多出十倍陸客,擁擠加擁擠,是必然的。中國大陸資金可以自由進入買房,房價只升不跌,普通人根本不可能買得起。日用品被掏空,通膨一起再起,我們可以幸福嗎?

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香港的「風景」本來也不醜,不過是九七政權轉移,「回歸」中國以前。這些,即使是有大中華情結的前輩,也不得不承認。

(作者為香港獨立媒體評論員)

香港能,台灣呢?

◎ 張國財

報載,涉嫌於二○一四年十月十五日凌晨將一位「雨傘(佔中)運動」民眾拖進公園陰暗角落拳打腳踢的七名港警,今年十四日遭香港法院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送辦。這無異是對國家暴力的當頭棒喝!

是的,一個民主國家、一個文明社會,怎能容許國家暴力的存在?除非默認警察只是穿上制服的流氓,否則,警察假借公權力行使脫序的暴力行為,其罪行實在比坊間流氓同樣的暴力行為更讓人髮指!

在香港,涉嫌惡意施暴的警察,在事隔兩年四個月後,終於吃上官司。在台灣呢?太陽花如火如荼展開的二○一四年三月廿四日,行政院廣場前有血流滿面的老師、有倒地抽搐的醫師,透過鏡頭,揮舞著盾牌、警棍,朝手無寸鐵的學生、民眾頭、臉、背猛砸、狠敲的鎮暴警察,一個個照得一清二楚,快兩年十一個月了,這些暴警的姓名、單位、職稱,警方當局一個也查不出嗎?有頭、有臉、有警察過濾名單以供比對,還查不出張三、李四,憑啥能耐抓歹徒?警政首長太打混了吧?有任何檢調單位出面偵辦嗎?鎮暴警察不想被簡稱為暴警,不想跟暴警直接畫上等號,為什麼不把害群之馬揪出來?

看看香港,想想台灣,吾人忍不住要問:台灣是個民主國家、是個文明社會嗎?

(作者為台灣教授協會前副秘書長,新竹教育大學退休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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