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現場工人談工地安檢

◎ 林尤超

大溪高中慘案,爆出台灣工地安檢沉痾,茲概分五方面說明:

一、外行監督內行:歷任勞委會、勞動部長官,幾乎全由政治人物酬庸出任,勞工安檢官員們又是高普考白領大學生,自上到下都沒有工地經驗,無法了解工地真正危險所在,使得工安檢查表面化,只知抓工人是否穿戴安全帽、反光衣等,還訂出重罰。南港車站新建時,有工人未戴安全帽,就罰工地九萬元。雞毛蒜皮抓得風聲鶴唳,卻不知大白鯊躲在哪!

建議︰工安檢查官員至少要有一年工地監工資歷, 始得報考晉用。

二、官民對立:重罰嚇壞工人,南港車站新建時,勞檢員一進工地,工人奔相走告,集體衝出後門,溜去逛麥當勞。一○一興建時,由於皆在高樓層跑不掉,一聽到勞檢員上來,全部停工喝飲料。表面化的安檢,徒然擾民。工地真正危險所在,只有工人明白,卻無法反映。且因重罰,也不忍心檢舉。大溪高中李姓工頭就是已經警告鷹架支撐不足,卻不被重視。

建議︰安檢官員應每週赴各工地,個別垂詢工人,詳查民隱,並取消重罰(拒改善才開罰)。官民對立應轉為官民合作,工安才能改善。

三、政府坐視層層轉包:在營建工地,通常水電、空調、板模、磁磚等,都是層層轉包(我個人所知,最高有轉到第十一包的紀錄),上包吸血鬼不做事,坐享權利金,下包低價承接後仍想賺錢,就拚命逼工人做多做快,工人疲憊、忙中有錯,就會出意外!

建議︰轉包一經查獲,尤其是公共工程,即勒令停工改善。

四、濫用派遣,剝削工人:國內建商全部不願自己養工人,以規避勞基法。目前一切建築粗雜工,九成五都是派遣臨時工,完全沒有週休二日福利,每日工資還要被抽佣四分之一,工人每天被仲介到陌生的工地,必定無法熟悉危險所在。本次大溪工地罹難的五人,全都是第一天上工!

建議︰應嚴令建商正式僱用工人,正常休假。禁用派遣工。早年榮工處全都是自己的工人,工人都穿制服上工,施工品質及工安皆有口碑。

五、馬屁文化趕工:大官好剪綵,下屬就逼趕工(譬如機捷),然後出意外。大溪慘案就壞在趕工!

建議︰安檢官員應每週垂詢工人是否被逼趕工。

(作者曾擔任台北車站、地鐵、捷運公館站、土城線、一○一大樓、南港車站、大巨蛋等基層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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