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就業 失業 所得 工時

◎ 林尚榮

勞團表示:「台灣勞工工時世界排第四高,政府還要刪減勞工七天國定假日?」媒體也不斷發聲,台灣工時是全球第三(二○一四年)、第四(二○一五年)。

但事實如此嗎?所謂第三、第四,是勞動部的官方數據,與新加坡及OECD組織調查之三十八個國家所進行的排序。在這些國家中,二○一五年就業者平均工時超過兩千小時的有五個,分別是新加坡(二三七一小時)、墨西哥(二二四六小時)、韓國(二一一三小時)、台灣(二一○四小時)、希臘(二○四二小時)。

沒錯,台灣相對較高,但一個重要的前提是,台灣主要是和OECD成員中,已開發、高經濟發展的國家較勁,意義不大。大抵歐洲經濟發達國家,他們的工時都很低,如全球最低的德國一三七一小時,荷蘭的一四一九小時,挪威的一四二四小時。亞洲最低的是日本一七一九小時。美國則有一七九○小時(高於OECD國家的平均值一七六六小時),因此一些老美常自嘲工作辛苦,不過,老美勞工較關注的是就業、所得,而失業率最高的也是歐洲。所以,評論工時需要的參考點很多。

再者,上述調查資料(就業者)包含政府部門、各行各業。若縮小到製造業員工工時(可參考勞動部網站),則台灣月工時一八一.八小時(換算年工時為二一八二小時),韓國一八六.三小時(二二三六小時),新加坡週工時四十九‧三小時(二五六四小時),香港週工時四十五.三小時(二三五六小時),台灣工時是亞洲四小龍最低者。

德國的製造業週工時仍有三十七.三小時,只比二○○五年少○.八小時,而這已是主要先進國家的最大降幅。日本月工時一六三.二小時,只比十年前少二.二小時;英國不變,維持三十六.二小時的週工時,美國的四十一.八小時(換算年工時為二一七四小時,已大約等同台灣),則比十年前還增加一.一小時。可見,先進國家的製造業工時,目前很難再大幅縮短。

的確,台灣有一些超時工作、無良企業,這是「個案」事實。勞團、若干民代、名嘴想藉此操作為「系統失效」,並以「歸還」七天假、實行兩天例假(如加班事後需補假)做為對策(依此,台灣製造業的工時將低於美國),其實是開錯藥方,也是假議題,更別說「砍假總統」、「資進黨」的失焦了。

(作者為製造業上市公司主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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