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對幾個戰後台灣歷史的誤解

◎ 蘇瑤崇

在過去戒嚴黨國體制教育宣傳下,使得國人對戰後台灣歷史有非常多的誤解,這些誤解實有釐清之必要,以免繼續貽誤後代。

首先,一般認為一九四五年長官公署接收台灣,就以為台灣已成為中華民國領土,其實這是錯誤認知。根據國際法,在國際合約未簽訂前,這只是占領行為,台灣還是屬於日本領土。只不過因開羅會議之故,盟國並未質疑國民黨政府違反國際法的行為。

一般又認為一九四五年十月二十五日,長官公署才接收台灣,這也是錯誤。事實上,十月六日長官公署前進指揮所已正式接收台灣,「長官公署備忘錄臺政字第一號」記載:「接收現在臺灣(含澎湖列島下同)一切法定領土、人民、治權、政治經濟文化等設施及資產」。因此才有前進指揮所十月十日在台北公會堂舉行「台灣省第一次慶祝國慶大會」。

一般又認為台灣總督向陳儀遞交降書,這更是嚴重誤解,因為根本沒有降書的存在。九月二十九日何應欽給陳儀的電文就明白指示,「不再簽降書,只須交付兄之命令,令日軍代表於受領證簽字即可」。十日二十五日儀式的照片可以明白看出,是陳儀親自交給安藤利吉「合同命令第一號」,安藤在「受領證」簽字後,轉交諫山春樹,再轉交陳儀。如果該文件是「降書」,那將成為陳儀向安藤遞交「降書」。

最後,國民黨常曲解中華民國在該「光復」儀式中接收了「台灣主權」,但事實上並沒有。「合同命令第一號」只記載「接收臺灣澎湖列島之領土、人民、治權、軍政設施及資產」,也就是只接收了統治權,但沒有「主權」。因為這只是軍事占領統治儀式(file:///C:/Users/86278/Downloads/03蘇瑤崇3校稿0905%20(1).pdf),而不是國際和平條約儀式,當然不包含「主權」。

「降書」之說是為了欺騙國人已取得「台灣主權」而編造出來的文件,根本不存在。就國際法而言,陳儀的統治是占領統治,是中華民國直接施政台灣的開始,與其說這是「台灣光復」,毋寧說用「始政日」更恰當。但往後每年在此「始政日」,卻被包裝成「光復節」而大肆慶祝,迄今仍要放假。這是國民黨政府透過慶祝儀式,要將「占領」化為「光復」之印記,深烙於台人心中。 (作者為靜宜大學通識中心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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