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台中食物銀行史

◎ 張國輝

衛福部社救司將修正「社會救助法」,增列「實物給付專章」,同時,《自由時報》台中都會生活版報導,為讓食物銀行更在地化,台中市政府社會局與「基督教大慶食物銀行」聯盟,成為第九家聯盟店,加上原有三家委交社福團體的據點,台中市共有十二個食物銀行服務弱勢同胞。

其實,台中市推出「食物銀行」是來自一封信。民國九十七年底,當時胡志強市長信箱接到一位銀行界退休的王文華先生來信說,美加地區設有很多「食物銀行」,用來救濟一些貧戶或協助一些經濟突遭困難的民眾渡過生活難關,他希望台中市試辦「食物銀行」來幫助經濟弱勢,市長就將這封信交給社會處研究,「食物銀行」是什麼,當時多數同事都是一頭霧水,所幸一位社工馬先生在未進市府服務之前,曾在社福單位長期從事志工,曾接觸在民間長期發放救濟物資的「醒世慈善會」,他們發放物資的方式,和傳統政府機構以單項物資為主的方式不同,這就是民間傳說中的「食物銀行」做法,我們立刻與醒世設在豐原的台中地區主任徐振彬先生連絡,徐主任得知台中市政府有意統籌民間資源,採用醒世的做法廣發救濟物資,不但全力支持,還在九十八年二月間,率領他的團隊到台中市做示範性發放,在電子與平面媒體大幅報導下,「食物銀行」終於正式浮出檯面。

在取得初步成果後,當時的社會處立即規劃在台中市八個行政區設置發放點,並尋覓長久性的物資貯存場所,最早的貯存場所是在前省議會議長蔡鴻文所設立的柯蔡公業會所,取名為「台中大墩愛心食物銀行」,正式啟用時,前市長林柏榕不但捐贈一批物資,也另捐一筆經費,「柯蔡公所」除了無料提供貯存場外,還捐贈經費共襄盛舉,在「食物銀行」正式運作不久,台中地方法院檢察長張斗輝先生主動關心「食物銀行」的運作,表示將以緩起訴金來支持這項補充性的救助行動,「食物銀行」最後能蛻變為「實體食物銀行」,坦白說,地檢署的緩起訴金是最大的力量。

林佳龍市長擔任立委時就關心食物銀行的法制化,現職社會局呂局長是留德的社福博士,深信他們會將食物銀行帶向更好的境界。食物銀行從萌芽到今天,已在全國遍地開花,真的是一封信,一個默默耕耘的民間社團,無意間創造了食物銀行,讓一些人得到喘息,可以渡過難關。

(作者曾任台中市議員、台中市政府社會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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