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十二獸首不要也罷

◎ 楊其文

南故宮受贈成龍十二獸首的去留,對於這個難登大雅之堂的工藝品,故宮不需要浪費公共資源,舉辦公聽會來討論去向;反而應該挺起腰桿,直接做出明快的結論,以昭公信。

獸首欠缺美感的鋪陳:藝術的渲染力是自然成形的,它不需要特別去說明或指涉,我們看維納斯雕像、看沉思者、看蒙娜麗莎的微笑,這些作品雖然都創作在不同的年代,但是當我們觀賞這些創作時,我們可以心領神會,觀察到美感的心靈撼動,這種心智與心靈雙重的感受,不用刻意鋪陳,也不是金錢堆積就能直接買通,藝術—就是單純的感官認知,讓你享有自然接近的悸動。

觀看成龍捐贈的獸首,首先在藝術形式呈現上,一入眼簾就是斷首殘肢的破敗印象,一個個深灰黑色的斷頭獸,被插在細細的金屬上,張口無言,然後是金屬列柱襯出上下的座檯與底座,完全生硬冷漠,不具任何藝術形式的美感。

獸首的風水大忌:圓明園的斷首獸是工藝品,藝術價值不高,原來只是擺在園區作為驅邪避災的避火獸,兼具排水功能的孔道,位階低下。但是成龍複製的十二獸首,以天干地支十二節令的龍行意向,用翻天覆地來轉化風水,侵入破壞台灣的明顯企圖,實在令人不敢恭維。

再細看這樣的設計,獸首底座中間的列柱,塑造出一個陰暗中空的虛空間,天地無縫,獸首宛如祭台,再發揮一點創意,像不像一個囚籠?相對於中國空間的形式與佈局,雖由人做,宛如天開的理念,背道而馳。獸首背後點狀的黑牆面,既無法融入環境的氛圍,又要如何來呼應或襯托一座座漆黑的獸首?

拍賣或歸還給原捐贈者:這幾座完全沒有藝術價值的工藝品的處置,不應該因擔心被批罵,所以召開會議討論,我認為是虛耗的浪費資源。藝術價值既然不高,設置又粗糙,棄置是必然的結果,我認為歸還給原捐贈者或者公開拍賣,探看市場行情,再將所得轉為公資源,作為推廣使用就好。

(作者為國立台北藝術大學教授兼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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