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談》警察淪為殺人機器

美國北卡羅萊納州夏洛特市大批示威者失控,北卡進入緊急狀態。

示威起因於非裔身障人士史考特廿日坐在車內看書,等候兒子放學,卻遭警察槍殺。該案因警員未配戴貼身攝影機,導致沒圖沒真相,「死者手中握著的到底是書?還是槍?」淪為各說各話。

但畫面會說真話。

本月十六日,奧克拉荷馬州圖爾薩市的黑人克拉契遭槍殺,白人女警雪碧指克拉契未服從命令,她才開槍。

但直升機及警車的錄影畫面顯示,克拉契高舉雙手,依她指示走向拋錨的休旅車,當時有兩名男警和雪碧並肩,在三支警槍瞄準下,克拉契伸手要開車門時,遭雪碧射殺,而警方並未搜到任何武器。

黑人為之譁然。

去年七月十九日,辛辛那堤大學校園白人警察田欣射殺黑人杜伯斯,理由是杜伯斯開車將他拖行。

但田欣身上的錄影畫面顯示,他無緣無故朝杜伯斯的腦袋開槍,後者手無寸鐵。檢察官痛斥,這是他當檢察官卅多年所見,警察最蠢且無理的行為,完全沒必要開槍!

沒必要,還是開了,朝腦袋。

今年七月十八日,佛羅里達州邁阿密市的照護員金賽(黑人),上街找到自閉症患者時,兩人遭警舉槍盤查,金賽躺下、高舉雙手,說明自己的職業,警員卻朝他的腿開三槍,金賽問「為什麼打我?」警員竟然回答「我不知道」。

坐在車內,槍殺。手無寸鐵,槍殺。躺下來,照殺不誤。為什麼?警察自己也不知道。

但是上帝知道。

黑人克拉契遭槍殺前,直升機上的警察就下了結論「他看起來就像大壞蛋」 。習慣「以貌取人」,可能是美國警察無法根絕執法過當的原因。

台灣警察須以美國警察為戒,不可「以貌取人」,特別是處理群眾事件,尤須拋棄個人的藍綠偏好,切勿「看色執法」。

(莊榮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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