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洪「慌」之力揭開黨產秘密

◎ 雲程

原來,金錢才是流亡的國民黨黨魂。主席洪秀柱說,黃金與故宮國寶是黨產,要先歸還國民黨。中評委洪秀菊說,「中華民國是戰勝國,也沒有進行種族滅絕,沒理由承受轉型正義。」只要觸及黨產,從主席以降全都胡言亂語、不知所云。

即使蔣介石在一九四八年底下令搬黃金,但李宗仁接任總統後在一九四九年七月專程來台想拿回黃金未成,豈不證實蔣「主席」就是竊國。學界也指出蔣的機要秘書與主計長周宏濤著書指稱:黃金在一九五○年六月就用光,聯勤總部財務署長吳嵩慶後人卻公布日記舉證,當初負責運送黃金的其父指出:運台黃金另有一百多萬兩存在台銀名下,包括八十萬兩的新台幣發行準備金;另在美也有存金云云。一個是蔣介石的機要秘書與中央政府主計長,一個是聯勤總部財務署長,何者較具全面視野的權威性與可信度,不言而喻。

故宮國寶本是一九一二年二月十二日中華民國與大清皇帝在〈清室退位優待條件〉第七點約定「大清皇帝辭位之後,其原有之私產,由中華民國特別保護」,而成為ROC的條約義務。一九二四年溥儀被迫離開紫禁城,「清室善後委員會」接管後皇帝私產才成為故宮國寶。假使溥儀未簽署所有權移轉條約,ROC所謂善後無異牴觸〈清室退位優待條件〉而以武力掠奪皇帝私產。它連國產都可能不是,洪主席居然敢僭稱黨產。

洪秀菊的戰勝國說,更是不多讓。如果中華民國與台灣本是一國的,就無須區分誰是戰勝國。必然是(作為日本帝國一部分的)台灣是戰敗國,中華民國才能聲稱戰勝國的地位。

China才是戰勝「國」,ROC只是中國「政府」,而能在台灣合法實施佔領權威的是「蔣介石元帥」。若有不義之財,小小國民黨當然該如東德共產黨一般,接受轉型正義的檢視與清算。除非,國民黨是依照〈舊金山和約〉第十四條,代表戰勝的中國取得日本人在台灣的公私財產作為戰爭賠償,則它才具有取得日產的正當性。請小心,這樣一來等於坦承:ROC是外來政權、國民黨是代表中國來確保戰爭賠償的一中組織。拿錢滾蛋!不滾,就吐錢!

為了錢,洪秀柱與洪秀菊先後暴露隱藏七十年的不宣之密,也真是令人大開眼界。

(作者著有《放眼國際:領土地位變遷與台灣》,http://hoonting.blogspo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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