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管不到? 曾銘宗愛說笑!

◎ 林軒竹

近日兆豐銀紐約分行因涉違美國洗錢法規遭美國紐約金融服務署重罰一案沸沸揚揚,儼然成為新聞重點。據報載前金管會主委、現任國民黨立法委員曾銘宗受訪表示,他任金管會主委時,既不兼兆豐銀董事長亦不兼總經理,金管會根本不會管到銀行海外分行疏失。曾前主委此話一出,令人瞠目結舌。

根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第二條,金管會主管金融市場及金融服務業之發展、監督、管理及檢查業務。其中金融服務業包括金融控股公司與銀行業(銀行機構)。其組織法第四條中又特別指出其次級機關銀行局業務囊括規劃、執行銀行市場、票券市場、金融控股公司與銀行業之監督及管理。根據這些法條,銀行分行之監督及管理顯然包含於金管會之業務範圍。更甚者,就算國外分行的監督及管理難度相較於國內分行為高,根據其組織法第三條第七項,金管會掌理金融涉外事項,因此仍是隸屬於金管會之業務範圍。

根據上述,反觀曾前主委這一番卸責之言,很明顯地凸顯了兩件事:其一,是其專業能力之不足。曾任職銀行業,又擔任兩年多金管會主委,後來被國民黨提名不分區財金專業立委,至今仍不知金管會職責範圍為何,豈不可笑?其二,他的回答讓大家終於可以了解為什麼兆豐銀會發生這次的事件,因為原來在馬政府底下擔任金管會主委,可以不知道他到底要管什麼。曾前主委的這場官場現形記,實足以讓現任在位者為惕。

(作者現任國立成功大學會計系暨財務金融所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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