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社論》為何總統辦公室工友不七休一

勞動部在未經充分的產業溝通,也未對各產業的勞動特性進行充分調查下,原本驟然將在八月一日推動「做六休一」(七休一)政策,也就是強制勞工不得連續上班七天,此一不給彈性的框架要硬套在百業頭上,差點造成了運輸、旅遊、媒體等服務業的重大衝擊,所幸,行政院長林全及時決斷,暫時解除了一場施政危機。

行政院長林全30日召集相關部會開會討論8月1日起實施「七休一新制」,會後宣布延後到10月1日上路。(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基於確保勞工勞動權益以及產業健全發展的目標,我們希望未來兩個月,主管勞動政策的主管機關要認清一個基本的施政概念,法律是為了人民的需要而存在,可不是強押人民成為過時法令的囚徒,如果背離了以人為本,這種政府將難以站立。

早自今年元旦起,由於法定工時由雙週八十四小時,縮短為單週四十小時,多數企業事實上已經開始實施週休二日制度;新政府五二○上台後,站在維護勞工的立場,要兌現總統政見,最該先了解的是究竟還有多少勞工並未週休二日?是什麼原因?雇主是否違法?這才是了解問題、解決問題的方法。

但是勞動部截至目前為止,既未提出普查的資料,甚至連抽樣的簡單數據都未提供,在缺乏政策依據下,六月二十九日即逕行宣布將已實施三十年、有關例假可挪移的函釋廢止,並立即自八月一日起生效,也就是說勞工若因某些原因連續上七天班,在第八天再休假,即屬違法。此一「改變現狀」的重大「意外」,不待商量與討論,突然破壞了廣大勞工的既有工作秩序,以及經營者對政府政策的可預期性,終至各業感受權益受損者群起採取行動反制。

朝令有錯,不僅是夕改何妨,而是夕改必然,行政院的懸崖勒馬,當然非常正確,但是在未來兩個月的政策研擬與思考期中,勞動部絕不可抱持以時間換取空間的僵固心態,必須詳加檢視這紙勞基法與現代勞工需求之間的相關係數到底如何,而這個需求必須建立在事實之上,不是官僚想像的,更不是片面、局部的。反之,如果十月一日一到,新政府依舊換湯不換藥、盲目硬幹,稍早的危機就會正式成為強烈風暴。

徹底的正本清源之道,其實是這部在工業時代根據傳統製造業運作所通過的勞動基準法條文,是否還能適用於知識經濟時代的產業特性?儘管過去三十二年來,勞基法歷經幾次修正,但均屬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只就病徵處置,並未直指病灶。對照歐美先進國家的發展軌跡,勞基法根本就該廢除,重新針對不同各業另作切合實際的規範才對。可以想見,這是一件非常龐雜的巨型工程,短時間內要做成做好,機率極低。那麼在現階段,政府最起碼必須透析勞基法若要硬性管理百業的扞格之處,提出精緻靈活的配套補充,才能避免重蹈「官逼民反」的覆轍。

勞基法的問題在哪裡?這次運輸業醞釀秋節不加班,正是一個教材,那就是所謂的服務業,竟然存在一九八四年與一九九七年適法的差別待遇。勞基法曾在一九九七年修法,訂定服務業「變形工時」相關規範(第30-1條),但是在勞基法制定當時即適用勞基法的運輸業、大眾傳播業,卻被排除在第30-1條的規範之外,過去由於針對勞基法第三十六條的函釋有所彈性,因此問題不大,現在則面臨考驗。

此外,詳查目前持續適用於第84-1條的另行約定工時者,居然包括總統辦公室、總統府秘書長辦公室的工友;中央銀行首長隨扈;立法院長、副院長、秘書長辦公室的技工工友;甚至連全體立委的公務座車駕駛,都可以不受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四十九條規定之限制。這是高官的工友具有特權?還是高官擁有合法奴役勞工權?究竟該當何解,新政府的勞動部既言要訂裁量基準,應該給個價值體系一致性的說明才是。總不能只許大官民代放火,不許勞工點燈吧?

我們還必須嚴正提醒,勞動部千萬不要打新聞媒體未來須就採訪計畫逐次報備審批的主意,這涉及政府對媒體進行新聞檢查的越線犯界,是民主指標的倒退,一旦喧騰於國際,郭芳煜部長擔待得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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