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金恒煒專欄〉人民對抗政府 進步對抗保守

兩個事件,凸顯蔡英文總統執政的危機。一個是林淑芬「逃避召委」,拒絕主持「一例一休」的法案審查;一個是司法院正副院長謝文定與林錦芳的人事任命案。林淑芬事件是執政的「內爆」,應單獨論列。本文只談司法院正副院長任命的現象,用簡單的話來說,就是人民對抗政府、進步對抗保守。

民間團體呼籲蔡英文總統收司法院院長、副院長被提名人謝文定、林錦芳二人提名。(資料照,記者張嘉明攝)

民間團體集結起來抗議司法院的人事任命,至少有三波。總統釋出善意,接見了兩批民間司改團體,但沒有平息爭議。司改團體的訴求,是從根本改造起,連「大法官提名評鑑」都主張打掉,重新擬定人選。

此一爭議涉及程序正義與實質正義,可分而言之。

先說程序正義方面。「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召集人瞿海源見了總統出來後說明,蔡總統表示謝林兩人是她自己提名,未經「大法官提名評鑑小組」作業程序。那麼,蔡總統任命司法院正副院長為何跳過「大法官評鑑小組」?

評鑑小組只選拔五位任期將屆的大法官,為何沒把正副院長放在名單內?問題的癥結在院長副院長的定位:到底是大法官兼院長,還是院長兼大法官?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一項:「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所以是大法官兼院長。但是問題來了。再按第二項:「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不得連任。但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又儼然院長副院長兼大法官了。蔡總統自為任命,即認定是院長副院長兼大法官,不然,謝、林無一具公法專業,也沒有公法著作,更缺憲法意識,如何承乏大法官?這是憲法文本的錯亂,也造成不符程序正義的主因。

重點是,蔡總統為什麼寧取「院長副院長兼大法官」而不問「大法官兼正副院長」?因為謝林配皆出身司法官僚,是「圈內人」,懂得司法界的種種「眉眉角角」,故而蔡總統表示「有利司改」。放在權力邏輯考量,司法官僚聽話,但有違實質正義。

其次,謝文定被指控有「刻意隱瞞威權履歷」之嫌。謝文定喊冤,只說在那些政治案件中,自己「只是協助」而已。老實說,親自操刀的「血手」固然罪大惡極,身上「沾血」的幫凶,就能置身事外?至於林錦芳,有沒有當馬統東廠,誅殺控扁案「自始無效」的洪英花?這是實質正義的核心課題。

蔡英文在強大民意壓力下,仍然拒絕撤回提名,不過態度已趨軟,從「有困難」退到「再想想」再退到「從嚴審查」。換句話說,蔡英文既不主動撤案,謝林厚顏不婉拒,燙手山芋丟給立法院。無論立院通過與否,蔡英文都受傷。通過或半通過,新政府與司改團體勢成水火,司改淪為春夢。不通過,不只權威重挫,還得重新提名。更何況,新人選要不要經「評鑑小組」?民間同不同意?且下一會期九月才開議,十月司改即起步,趕得上嗎?

上上之策,就是收回成命!在程序正義與實質正義的雙重考量下,提出合乎社會期望的黃金拍檔。(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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