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政府與超商業者 應一同建立「超商店員安全守則」

林滄崧

近日來,超商店員遭受攻擊致傷致死案件,引起台灣社會輿論高度的重視,也促使政府提出諸多應對策略,其中包括請警方加強超商巡邏,提高見警率;研議建立超商保全的直接緊急通報,縮短報案時間差等。這些措施當然對超商店員的安全具有立即性安全保障作用,但就長期來說,建立「超商店員安全守則」更是保護超商店員安全的長效策略。

圖警方加強超商巡邏示意圖,人物與本文無關。(資料照)

當今24小時營業的超商已然成為台灣民眾最貼近的日常場所,在夜間也常常成為安全弱勢族群的庇護所,因此強化超商及其店員的安全似乎已是社會一致的共識,但如何強化其安全性就有賴專業的犯罪分析過程,並依據分析結果制定相關策略行動,以有效保護超商店員安全。

發生在超商的犯罪類型不外乎以財務為主的商品竊盜、金錢搶劫及詐騙車手取款;及以情緒衝突為主的暴力攻擊事件,但上述這些以財務為主的犯罪事件,有時會因為失風或因店員的抵抗而演變成暴力攻擊事件,因此如何建構超商店員的安全防護網,就可從外效目標與內效目標兩方面來進行。

外效目標方面,昨日行政院治安會報所提出的這些防護作為,諸如警方加強超商巡邏,提高見警率;研議建立超商保全的直接緊急通報,縮短報案時間差等,皆屬外效目標作為,從外在的諸多防護作為當中,去遏止民眾對超商店員的攻擊。

內效目標方面則在建立「超商店員安全守則」,該守則內條列超商店員面對各種突發狀況(含暴力攻擊)的回應原則,與警察、消防、水、電、瓦斯等各單位的最快速聯繫方式等,使超商店員於每日上工前皆熟讀一次並具體測試與各單位連繫電話通暢度,此舉則可讓超商店員於面對各種突發狀況,尤其是遭受暴力攻擊時,能在有充分準備下從容應對。

最後,超商若因顧客所發動的犯罪事件所衍生的財務損失,應讓超商店員免責,或超商業者應投保營業損失險,凡無可歸責於超商店員的營業損失概由保險攤付,保險成本或由業者吸收或由享受超商便利性的民眾負擔,此舉才能真正讓超商店員在面對顧客的暴力攻擊時,迅速做出以「自身安全第一,財物損失其外」的行動選擇,「超商店員安全守則」也才能發揮真正的效果。

(台灣警察學術研究學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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