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輝煌
屏東發生疑似精神病患攻擊超商服務員的悲慘事件,多數人的想法是:具有攻擊傷人的精神病患把他她關在精神病房,不要放出來就好。
屏東高樹鄉日前發生疑似精神病患攻擊超商服務員的悲慘事件。(翻攝自爆料公社、記者陳彥廷攝,本報合成)
但是精神病房也有一些限制:
1。無法事先預防攻擊事件的發生。
2。精神衞生法為尊重人權,只有精神病人有嚴重的妄想、幻覺,無法照顧自己,有自傷傷人的事實或之虞,才有可能強制住院,且有住院期限。
3。精神病患的親人可能不忍心讓他她住院,或未治療好一點就辦出院。
4。出院後常見因缺乏病識感不再治療而再發病。
5。社區強制治療打長效針,病人知道醫護何時會來,可能閃人,也有可能不開門,甚至攻擊,無法連續。
事實上攻擊傷人不一定是精神病人,可能是個人恩怨、衝動個性、反社會行為、犯罪行為等,不是精神科能力所及。
(精神科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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