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從柔道重傷男童事件論法源與改進之道

黃睿祺

近日,台中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事件,一位7歲男童於柔道館課時,疑似遭老師、同學多次施展摔技。男童因而腦部受到嚴重創傷且身體也有多處瘀青,目前在醫院療傷,傷重到甚至可能成為植物人。

近日,台中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事件,一位7歲男童(藍圈處)學柔道,被學長、教練摔來摔去,孩子禁不起側摔與過肩摔,腦部受創頹跪,並當場嘔吐昏迷。(家屬提供)

其中,最受社會大眾關注的面向之一就是,該名指導教練是沒有教練執照的,有不少民眾因此批評柔道總會沒有仔細審核教學人員、沒有掌握道館教學狀況,因而導致憾事發生。但,現行法規有規定道館教學者必須持有專業執照才能教學嗎?還是只是沒有強制力的規矩呢?

不只是柔道,跆拳道、空手道、拳擊等武術皆有設立道館教學,各個武術總會也會根據「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辦理教練考核,但,這條法規僅規定運動教練的考核辦法,並沒有明文規定必須要有教練執照才能進行教學。

雖然有些武術協會會訂立內部規矩,規定要有教練執照才能開道館,但這些規定不一定具有法律效力,且這些規定可能會視情況而變。且正式法規有一條「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裡面的第一條第五款第一項第四目當中有提到,業者應提供「具有合法證照或專業資歷之教練或指導員,及其提供指導之課程。」,注意,這裡寫的是「合法證照」或「專業資歷」,這就代表教學者不一定得具有教練執照,若具備專業資歷也可,像這起事件中的老師就是具有前任法警身分且段位高達黑帶六段,即符合上述法規所述。

但,就法規上沒有問題並不代表這體制是完全正確的。其實,很多跟教人、助人有關的行業對於這部分有嚴格的規定,在醫院、學校常見到實習醫護或實習老師,在路上也能看到義警、義消、志工等,這些人多不具有正式身分,因此,他們大多是不能完全獨立作業或直接參與重要作業,得有具有正式合格身分的人在旁監督或協同。

或許,跟體育有關的教學場所可以參考上述作業模式,沒有正式執照的人盡量不參與直接教學,擔任陪練或輔助員即可。或是需有正式教練在旁督導,別讓無照者有獨立作業的空間,畢竟沒教練執照的人較少參與教學研習,在教學的安排與操作上的理解可能不如正式教練。

學習武術如同運動健身都會有受傷的風險,不管制度再怎麼完好都可能發生意外。除了教練在指導時應注意力度的拿捏,仍持續在學習武術的家長或學員,對武術本身或不熟悉,但可多觀察評估並判斷道館的教學模式的安全性、適當性,盡可能有多一些了解,以減少憾事發生。

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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