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深思熟綠》中央稱「重砲」打房,但真的夠重嗎?

興建大量低租金的社會住宅,再搭配限貸政策,才是有效的「重砲」打房,而居住正義也才得以實現。

林宜瑄/綠黨中評委 

說「打房」言之過早,正確一點說,應該是央行因應房價爆衝,避免發生類似美國房貸風暴的調整,而非打房,甚至連緊縮都稱不上,主要用意應該是進行風險控管,針對房市過熱的調整,「打房」雖已啟動,但力道仍不夠。

不過,政府控制房價的政策依然值得肯定。而針對不動產業抵押貸款業務規定,我們認為還有以下重點可加強:

1. 強化各銀行間的資料勾稽,避免有規避第三戶限制的情況。

2. 金管會應請各銀行以去識別化的方式,每季公布該季累積及新承作的房貸件數及金額,進行資訊揭露。央行政策只能控制房價不要上漲或小幅下跌,只要一放寬就會恢復原狀,因此要打房仍須興建真正的社會住宅增加供給量。

政府「打房」政策雖已啟動,但力道仍不夠。(本報資料照)

而從這次的明倫社會宅爭議,我們也看到一些問題:

1. 土地成本不為零,即使取得的方式是國有土地,仍舊會依照公告現值計入成本中。

2. 要求「自償率」達100%,失去蓋社會住宅本身的意義。成本龐大下,社會住宅價格與市場價格無法拉出差距。

3. 用混居包裝高額租金

社會住宅本身就提供70%給一般戶申請,30%是優先戶,已有混居的概念,而柯文哲用貧民窟形容社會住宅,反而給民眾錯誤的觀念,增加未來蓋社會宅的困難度。

4. 土地未達最高使用限度

降低容積率至350%(應為450%),因明倫社會住宅基地面積夠大,建蔽率應可從55%提升至60%,然而都發局迫於附近居民(選票)壓力,選擇降低容積率,未將國土充分利用,非常可惜。

我們要的是真正的社會住宅,而不是價格名不副實的社會住宅。惟有政府提供大量低價租金的社會住宅,才能達到真正打房的效果。目前社會住宅的成本為-土地成本+建築成本+地價稅+預期漲幅+維護費用,高「自償率」的要求下,將社會住宅租金價格墊得如此之高,其中尤以土地成本最為昂貴,如何降低興建社會住宅成本,以及增加社會住宅土地取得來源,綠黨提出以下建議:

1. 法規限制六都行政區內至少要有一特定比例的社會住宅用地(至少10%)。

2. 增設社會住宅的地目,法令限制定該地目,土地價值為0且只能作為社會住宅用地。並框定社會住宅只租不賣同時分為長期約跟短期約兩種,以租期作為居住規劃分為以下型式:

(一)短租約(5-10年)的社會住宅:以做為基礎發展的青年基地,用廉價的租金讓青年能存錢換居或者創業。

(二)中期租約(10-15年)的社會住宅:讓中老年、身障等需要的人可以長期租用並混居,設於一樓或設置電梯。

(三)長期租約(15年以上)的社會住宅:讓經濟弱勢、中老年、身障等人士可以長期租用,設計租金可抵扣未來購買原租屋的機制(原租金不變,但這些租用戶付的租金一部份變成他未來購置目前所居住住宅的抵扣價),用以做為儲蓄或者資產累積的工具,可留給下一代。(選擇直系血親繼承居住,或者本人加上直系血親可以住滿一定時間後,取得房子所有權,但限制只能原價售回給政府)

興建大量低租金的社會住宅,再搭配限貸政策,才是有效的「重砲」打房,而居住正義也才得以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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