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法律歸法律》我買房子,卻不是買房子?

一般買房子,就是買房子的「所有權」,而「權利屋」就是買「土地或房屋所有權以外」的「使用權」,這是因為賣家把土地跟房屋分別設定為「地上權」和「使用權」賣給買家原故。

我買房子,卻不是買房子?(https://www.irasutoya.com/)

陳孟緯

我最近買了一個「權利屋」,這究竟是什麼?

什麼是「權利屋」?

一般買房子,就是買房子的「所有權」,而「權利屋」就是買土地或房屋所有權以外」的「使用權」,這是因為賣家把土地跟房屋分別設定為「地上權」和「使用權」賣給買家原故。

不管是哪一種情況,買家都沒有取得房屋的所有權,只是買到「可以住」的權利,法律上地位類似於承租人,權利保障比較單薄,當然房價也就相對便宜。

「所有權」跟「地上權」差很多嗎?

擁有所有權,代表你可以對這個不動產作一切規劃,包括使用、破壞、出賣等等,所以對這個不動產來說,你就是上帝。

如果地主想保有所有權,但暫時想不到怎麼利用這塊土地,法律允許地主把使用權授權出來交給別人,這種允許別人在土地上使用建築物的權利,就稱為「地上權」。

而地上權人因為只有拿到使用權,代表他不能破壞或出賣土地,而且地主也可以收回權利,所以地上權人就必須乖乖聽地主的話,比如按時繳租金。

欸?要交租金,那個租賃有什麼不同呢?這就比較複雜了,但大家可以先簡單記著,租賃權跟地上權雖然都是房屋或土地使用權使用契約,但地上權是「物權」在法律上的保障還是比一般承租人好。

權利屋有什麼缺點?

由於權利屋買賣,買家並沒有取得所有權,第一個遇到的困難就是銀行多不願接受只有地上權或使用權擔保的借貸。

其次,地上權有使用年限,到期之後,建商或地主可以收回權利,而且轉手也要靠建商幫忙,十分不方便。

第三,買家需要支出「地租」,而地租有可能逐年調整,很多買家在便宜買到房子之後根本沒有想到租金調漲的成本。

第四,因為買家不是房屋所有人,所以沒辦法組成管委會,不能適用公寓大廈條例的規定,等於說一切都要靠住戶自己約定自己處理。

看到這裡,仔細想清楚了嗎?

我這裡有一批權利屋很便宜,要不要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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