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法律歸法律》我想要「買東西」,怎麼樣算有「買到」?

既然把東西交給別人就是把「所有權」移轉給其他人,要符合法律上的規定。那法律上又是怎麼規定的呢?

江佳穎

買東西我們很會,雙方達成共識,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簡單。

但你知道,其實沒那麼簡單嗎?

我想要「買東西」,怎麼樣算有「買到」?(https://pixabay.com/)

話說從頭

什麼是「所有權」?

簡單來說,東西是你的,你就是所有人,你就有所有權。

因為有了所有權,我們就可以保護我們對於物品的權利,不會被別人任意干擾。

把東西給別人你該注意些什麼?

既然把東西交給別人就是把所有權移轉給其他人,要符合法律上的規定。

那法律上又是怎麼規定的呢?

不論動產或不動產,東西交給別人前雙方都要達成共識,不僅你要願意給,也要對方願意收。

此外,土地房屋以外的動產,譬如手機、電腦或車子等,比較容易移動,所以法律特別規定要「交付」到對方手上,所有權移轉才算有效。

在法律規定的幾種交付方法中,我們生活中用的最普遍的就是直接把東西交給對方。

給你個例子讓你掌握全世界

小 A 趁著中秋想買個幾箱柚子應景,於是去水果行跟老闆討論價錢。

經過幾番殺價後,雙方終於討論出彼此都能接受的金額,在老闆把柚子交到小 A 手上前,他買到柚子了嗎?

還沒,因為在雙方沒有其他特別約定之下,除非老闆確實把柚子交給小 A ,否則柚子的所有權都還不算真的移轉到小 A 手上。

也就是說,在「動產」的交易上,除了要有「讓與的合意」,還必須要有「交付」,一定要有這兩個動作,才可以喔。

至於你問,那如果要給別人房屋土地等的「不動產」呢?

不急,下個禮拜跟你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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